1) the civil claim of war compensation against Japan
对日民间索赔
2) the foreign policy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对日方针
3) anti-solar halo
对日晕
4) anti-solar point
对日点
5) trade with Japan
对日贸易
6) policy toward Japan
对日政策
1.
The policy toward Japa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merican far-east policy.
对日政策是美国远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
China s global foreign strategy determines its foreign policy in the Asian_Pacific regions and policy toward Japan.
如何确定中国的全球外交战略 ,并制定相应的亚太外交战略是确定对日政策并进一步改善中日关系的重要前提。
3.
adjusted its policy toward Japan accordingly to serve its global strategy.
为此,里根政府也相应地调整了对日政策,以便为自己的全球战略服务。
参考词条
补充资料:《旧金山对日和约》
| 《旧金山对日和约》 San Francisco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1951 年9月8日美、英、法等国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因和约在美国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签订,故名。美国于1951 年9月4~8日在圣弗朗西斯科召开对日和会,单独对日缔结和约。在和约上签字的国家只有美、英、法等48国。和约除前言外,包括和平、领土、安全、政治及经济条款、要求及财产、争议之解决、最后条款等7章27条。1952 年 4 月28日生效。主要内容有:日本与各盟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自条约生效时起即告终止 ;各盟国承认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日本对领土与领海拥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 ;日本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 , “ 可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同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 。同一天美日两国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 中国政府于1951年9月18日和1952年5月5日两次发表声明,拒绝承认《旧金山对日和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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