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正反否定
1)  affirmative-negative negation
正反否定
2)  valid negative
正确否定
3)  negation [英][nɪ'ɡeɪʃn]  [美][nɪ'geʃən]
否定,否认,反对
4)  opposife and negative
反对和否定
5)  revolt & negation
反叛与否定
6)  negative & ironic type
否定反讽型
1.
We are intend to exert struc-turalistical semiotic rectangle to make a new arrangement on the theory of criticism using four kinds of new methods,including formal demonstration type,cooperation type,self-expression type and negative & ironic type,to replace classifying methods.
笔者拟对文学批评理论做出新的整合,借用结构主义之矩阵分析方法,将其分为形式论证型、共生构成型、自我表现型和否定反讽型四种类型。
补充资料: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negation of negation,law of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矛盾的解决形式。“否定之否定”的概念和理论,是G.W.F.黑格尔总结了欧洲哲学史上有关的思想,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 。他分析了概念自身的矛盾,认为任何概念都可以归结为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肯定就是概念自身,是概念的抽象状态。否定是和概念自身性质相反的规定。概念由肯定转化为否定,即由抽象转化为具体。概念的本性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因此,否定必须再次被否定,重新回到肯定,使否定和肯定,即具体和抽象结合起来,这就是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对原来概念的扬弃,使它具有更丰富的内容。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原来的概念获得了新的发展。由于这个过程开端的概念和最后的概念是重合的,因此,黑格尔把否定之否定比喻为圆圈式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进行了革命的改造,使这一规律获得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是从概念、思维中逻辑地推演出来的,而是从客观事物和现实的发展中抽取出来的,是对自然界、社会历史中事物发展普遍规律的反映。否定之否定是指同一事物的同一矛盾的发展和解决过程。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