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town's economy
城(集)镇经济
6) economic area of town
城镇经济区
补充资料:农业集体经济
农业集体经济
collective farm economy
农业集体经济(eolleetive farm eeonomy)劳动农民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并共同经营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它是在对个体小农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建立的,其主要特征是:①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土地、耕畜、大型农机具设备等由集体经济中劳动群众共同占有。②实行统一领导,坚持共同劳动,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③集体经济的组建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由集体经济组织中全体成员或代表选举产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决定有关重大经营和分配问题。 19世纪50一7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无产阶级政权必须普遍采取合作社的生产作为小农私人生产过渡到社会化大生产的环节。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于1918年2月,通过了《关于土地社会化》的法律。这一法律确认了土地国有化,提出在组织国营农场的同时,也应建立农业公社、劳动组合和共耕社等形式的集体经济。但到1926年,集体经济在农业中的比重仍很小。1927年苏联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作出开展全盘农业集体化的决议。在以后几年内,以劳动组合为主要形式的集体化运动迅速发展。至1937年初,全苏93%的农户加入了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和中国等,依据农业集体化理论,结合各国具体条件进行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集体经济。50年代后,社会主义国家对农业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苏联、保加利亚在促使集体经济同国家所有制相互接近、融合的基础上建立起跨单位的专业化企业和农工综合体、生产联合企业;匈牙利在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农工联合公司等。中国在高级农业合作化时期,在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基础上,建立了统一经营、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统一分配的集体经济制度;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 (赵彦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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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