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nveyance and the obligation right
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
3) real right behavior
物权行为
1.
The real right behavior theory has been causing argument in the various countries of the world since it is established by Saiweni,about whether it should be living or dying,there is two viewpoints.
自萨维尼提出物权行为理论以来,在世界各国就引起了较大争论,特别是在其存废问题上一直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
2.
The pattern of real right changes,the definition and characteristic as well as efficacy of real right behavior have long been the argue points of Civil Law s Academic.
物权变动的模式、物权行为含义、特征及效力一直是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我国目前的物权法立法工作正在进行,针对物权立法的理论研究急需深入并展开,在探讨物权立法的基本理论时,围绕我国物权立法是否应采纳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在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
4) juristic act of real right
物权行为
1.
Reconsideration on function of theory of juristic act of real right;
物权行为理论功能的重新审视
2.
What is so-called juristic act of real right? Since German scholar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 created juristic act of real right theory,this question has always been argued unceasingly by schools.
所谓物权行为究竟是指什么?自德国学者萨维尼于创立物权行为理论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是学者们不断争论的问题。
5) juristic acts of real rights
物权行为
1.
The juristic acts of real rights are based on unreason principle and independence principle.
物权行为以其独立性和无因性为支柱。
2.
As an important concept in real laws of German Civil Law and some country s real laws in-flucnced by it, juristic acts of real rights means legal acts in the purpose of real rights change.
本文通过对德国、法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此问题上的民事立法及学者学说的考察与借鉴,通过 对我国《民法通则》有关所有权转移的规定的分析,在对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理论进行评述之后,主张对物权 行为理论采取否定的态度。
3.
There has already been a lot of controversy and criticism in the extent of civil law all over the world since the theory of juristic acts of real rights birth.
物权行为理论自被提出时起,就在各国法学界引起激烈批判和争议。
6) property act
物权行为
1.
The feasibility of the theory of property act in China;
物权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可行性研究
2.
Whether to acknowledge and adopt the property act theory is a fundamental technical problem to solve in property act legislation and civil legislation.
是否承认并采用物权行为理论 ,是物权立法及整个民事立法必须解决的基本的技术问题。
3.
The paper explores the connotation of property act from legal behavior theory and holds that property independently constitutes property act, whereas payment and registration do not.
文章主要从法律行为理论角度探讨了物权行为的内涵 ,认为物权合意独立构成物权行为 ,交付和登记非其构成要素。
补充资料:《行为的原理:行为理论导论》
C.赫尔著。纽约阿普尔顿世纪克罗夫茨公司1943年第一版。这是一部阐述赫尔的假设-演绎理论体系的代表性专著。本书共20章。第 1章讲科学理论的性质。以后各章依次为: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刺激的接受和有机体的生存、行动及其协调的生物学问题、在需要条件下内部行为的特征、基本强化、次级强化、习惯强度与各种强化内素的关系等。最后一章是总结和结论。书后还附有本书使用的各种概念符号的说明。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