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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system
旗制
2)  Baqizhi
八旗制
3)  the eight banners system
八旗制度
1.
the eight banners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olitical system of Manchu.
旗制度是满洲民族一种重要的政治制度,深刻影响着满洲民族的经济、生活和清王朝的政治统治。
4)  Mengqi system
盟旗制度
1.
Mengqi system was the form of a local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which was carried out in Mongel areas from Ming Dynasty and Qing Dynesty to the period of the repubic of China.
旗制度是明清到民国时期在我国蒙古族地区实行的一种地方政权组织形式,青海蒙古族地区也实行了这一形式。
5)  "Back to the Banner" system
归旗制度
6)  flagstaff of aluminium
铝制旗杆
补充资料:盟旗制度
盟旗制度
    
    中国清政府为分化蒙古族,控制其上层贵族而实行的政治制度。天命九年(1624)创立。旗分两类:①清中央委派大臣、都统、将军直接节制的总管旗,统称内藩蒙古,共61旗。②清中央理藩院监督的札萨克旗,统称外藩蒙古,共 201旗。札萨克旗又有内、外之分。
   旗为军事、行政合一单位,由清中央就旗内王公中任命札萨克为其长,可以世袭;其职权为战时动员本旗兵丁出战,平时总揽本旗行政、司法、税收等项事务。旗以下置佐,设佐领。佐原为基本军事单位,后逐渐成为旗以下的一级行政单位。佐领不仅领本佐兵丁,还办理清册、收税、征夫等事。原则上,佐由150名壮丁组成,但实际上有增有减 。凡年在18~60岁之间的蒙古男丁,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原由盟内各旗札萨克在会盟时推举,后改由理藩院就盟内各旗札萨克中签请皇帝派人兼摄。盟并非一级行政机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等职责,但无发兵权,不能直接干涉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向各旗发布命令,只是对盟内各旗札萨克实行监督,有责任随时告发札萨克的不法或叛逆行为。
   盟旗制度使蒙古族人民不能越旗游牧、耕种及往来、婚嫁。内、外札萨克之间,特别是蒙、汉人民之间的接触更在禁止之列。该制除在明代封建主长期内讧之后,对稳定蒙古社会秩序起过一定作用外,基本上妨碍了蒙古族的进步和发展。1949年后,盟旗制度已彻底废除,仅保留盟旗称谓。盟相当于地区,旗相当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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