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ife cycle law of peasant family
农户家庭生命周期规律
3) Family Life Cycle
家庭生命周期
1.
Family Life Cycle,Land Fragmentation and Peasant Household Agricultural Productive Input——Data from Laohekou City in Hubei Province;
家庭生命周期、土地细碎化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投入——来自湖北省老河口市的数据
2.
On the basis of the theory summary of family life cycle,the author tries to divide the family life cycle in rural households in China into five phases: the phase of marriage and bearing,the phase of children growing up,the phase of children leaving home,the phase of empty nest,the phase of the wifeless and widowed.
在对家庭生命周期理论综述的基础上,依据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现阶段的特征,尝试着把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结婚生育期、子女成长期、子女离巢期、空巢期、鳏寡寓居期五个阶段。
3.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the paper proposes that it′s meaningful to develop the model of family life cycle in China.
对文献进行综述分析,提出建立中国式家庭生命周期模型具有现实意义,并根据中国与美国人口统计和文化上的差异,以Gilly等的家庭生命周期模型为参照,建立适合中国环境的家庭生命周期模型,并对模型作为市场细分变量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
4) Family lifecycle
家庭生命周期
1.
This is the family lifecycle.
家庭生命周期的变化,实际上是由于家庭中人口数量的变化引起的,而生育率和死亡率的变化直接导致了家庭中人口数量的变化。
5) life circle regulation
生命周期规律
1.
Our country is facing the fourth revolution of retail business,this essay stated from five angles:economic developing competition standard,change of consumption requirement,competition,management and the life circle regulation of retail state.
我国零售业将面临第四次零售革命 ,从经济发展水平、消费需求变化、竞争、管理和零售业态的生命周期规律等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影响零售业态选择和发展的因素 ,为零售业未来业态选择提供依据。
6) family life cycle model
家庭生命周期模型
1.
In order to develop a family life cycle model suitable for Chinese contextualization,the paper bases on the differences of demographic and culture between China and U.
对文献进行综述分析,提出建立中国式家庭生命周期模型具有现实意义,并根据中国与美国人口统计和文化上的差异,以Gilly等的家庭生命周期模型为参照,建立适合中国环境的家庭生命周期模型,并对模型作为市场细分变量的有效性进行实证研究。
补充资料:家庭生命周期
反映一个家庭从形成到解体呈循环运动过程的范畴。美国学者P.C.格里克最早于1947年从人口学角度提出比较完整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并对一个家庭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作了划分。
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 6个阶段。标志每一阶段的起始与结束的人口事件,如表所示。6个阶段的起始与结束,一般以相应人口事件发生时丈夫(或妻子)的均值年龄或中值年龄来表示,各段的时间长度为结束与起始均值或中值年龄之差。例如,如果一批妇女的最后一个孩子离家时(空巢阶段的起始),平均年龄为55岁,而她们的丈夫死亡时(空巢阶段的结束),平均年龄为65岁,那么这批妇女的空巢阶段为10年。
家庭生命周期这个概念综合了人口学中占中心地位的婚姻、生育、死亡等研究课题。由于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都是发生在家庭里的,对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对这些人口过程的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认识与剖析,避免传统的人口学把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分离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的弊端。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乃至与家庭有关的法学研究中都很有意义。例如,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释家产权、家庭与家庭成员的收入、妇女就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们心理状态的变化等。
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反映的是一种理想的道德化的模式,与社会的现实状况有较大出入。有不少学者已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把家庭生命周期分为6个阶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而不适用于许多亚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的核心家庭与三代家庭或与其他形式的扩大家庭并存的情况;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也忽略了离婚以及在孩子成年之前丧偶的可能性,即未包括残缺家庭;还忽略了无生育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孩家庭";对于有不同孩子数的家庭,含有再婚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的家庭的差异也未予以反映。
许多学者主张用一个包括更多内容的新概念即"家庭生命历程"来取代比较狭隘的"家庭生命周期"。它应包容核心家庭、扩大家庭、离婚与丧偶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及无孩家庭等多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家庭生活形式。较细的划分将家庭生命历程分为:只结过一次婚的结发夫妇;夫妇双方均是再婚的;一方是初婚而另一方是再婚的夫妇;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从未结过婚的,等等。以上每一种又按孩子数(0,1,2,3,4+)分为5类。另外,还有人把再婚的夫妇再进一步细分为有无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两类。各种不同的夫妇或单亲小家庭又可分为独立生活的核心家庭及生活在扩大家庭中等不同情况。也有的学者认为划分不宜太细,以免给深入分析带来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因而可把上面的划分聚类为10种或12种类型。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还是"家庭生命历程",都可以从两个不同角度来进行分析:①把家庭作为一个分析单位,对家庭中的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②把在家庭中生活着的个体作为分析单位。通过对这些个体的行为(如婚姻、生育、死亡、迁移等)以及他们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的分析,来揭示家庭的特征与演变规律。前者虽然看起来是一种理想的研究方式,但受到分析方法的复杂化,数据搜集的困难,以及较难与人口基本要素(婚姻、生育、死亡)直接联系等方面的限制。后者在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相对较小于前者,但对于各个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以及推论家庭结构的变动也并非易事。
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 6个阶段。标志每一阶段的起始与结束的人口事件,如表所示。6个阶段的起始与结束,一般以相应人口事件发生时丈夫(或妻子)的均值年龄或中值年龄来表示,各段的时间长度为结束与起始均值或中值年龄之差。例如,如果一批妇女的最后一个孩子离家时(空巢阶段的起始),平均年龄为55岁,而她们的丈夫死亡时(空巢阶段的结束),平均年龄为65岁,那么这批妇女的空巢阶段为10年。
家庭生命周期这个概念综合了人口学中占中心地位的婚姻、生育、死亡等研究课题。由于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都是发生在家庭里的,对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对这些人口过程的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认识与剖析,避免传统的人口学把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分离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的弊端。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乃至与家庭有关的法学研究中都很有意义。例如,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释家产权、家庭与家庭成员的收入、妇女就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们心理状态的变化等。
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反映的是一种理想的道德化的模式,与社会的现实状况有较大出入。有不少学者已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把家庭生命周期分为6个阶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而不适用于许多亚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的核心家庭与三代家庭或与其他形式的扩大家庭并存的情况;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也忽略了离婚以及在孩子成年之前丧偶的可能性,即未包括残缺家庭;还忽略了无生育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孩家庭";对于有不同孩子数的家庭,含有再婚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的家庭的差异也未予以反映。
许多学者主张用一个包括更多内容的新概念即"家庭生命历程"来取代比较狭隘的"家庭生命周期"。它应包容核心家庭、扩大家庭、离婚与丧偶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及无孩家庭等多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家庭生活形式。较细的划分将家庭生命历程分为:只结过一次婚的结发夫妇;夫妇双方均是再婚的;一方是初婚而另一方是再婚的夫妇;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从未结过婚的,等等。以上每一种又按孩子数(0,1,2,3,4+)分为5类。另外,还有人把再婚的夫妇再进一步细分为有无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两类。各种不同的夫妇或单亲小家庭又可分为独立生活的核心家庭及生活在扩大家庭中等不同情况。也有的学者认为划分不宜太细,以免给深入分析带来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因而可把上面的划分聚类为10种或12种类型。
无论是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还是"家庭生命历程",都可以从两个不同角度来进行分析:①把家庭作为一个分析单位,对家庭中的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②把在家庭中生活着的个体作为分析单位。通过对这些个体的行为(如婚姻、生育、死亡、迁移等)以及他们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的分析,来揭示家庭的特征与演变规律。前者虽然看起来是一种理想的研究方式,但受到分析方法的复杂化,数据搜集的困难,以及较难与人口基本要素(婚姻、生育、死亡)直接联系等方面的限制。后者在方法论与数据来源方面的困难相对较小于前者,但对于各个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以及推论家庭结构的变动也并非易事。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