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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Suez Canal case
苏伊士运河事件
2)  Suez Canal
苏伊士运河
1.
Security and Defense of the Suez Canal——Second Half of the 19~(th) Century to the Early 20~(th) Century;
略论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苏伊士运河的安全防御问题
3)  Suez Maritime Canal
苏伊士海运运河
4)  the Suez Canal War
苏伊士运河战争
1.
British-American "Special Relationship" since the Suez Canal War;
苏伊士运河战争后英美“特殊关系”的变化
5)  The Suez Canal Crisis
苏伊士运河危机
6)  Suez canal tonnage
苏伊士运河吨位
补充资料:苏伊士运河史
    
  
  苏伊士运河位于埃及东北部,贯通苏伊士地峡,是欧、亚、非三洲的重要海上通道。1859年始建,1869年竣工并正式通航(见彩图)。通航后即由法国控制,1882年后由英国控制,1956年埃及宣布将运河收归国有。运河北起塞得港,经提姆萨湖、大苦湖、陶菲克运河注入红海,长162.5公里,连同伸入地中海和红海的河段总长约 174公里。1869年河面宽58米,河底宽22米,水深6米,沿途无船闸装置,航运畅通无阻,船只通过运河约需48小时。1955年运河河面展宽至 135米,河底宽50米、水深达13米,可通航3万吨货船和4.5万吨油轮,船只通过运河已缩短为14小时。苏伊士运河的凿通大大缩短了东西方之间的航程(见表),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也正因为如此,苏伊士运河成为西方列强互相争夺的目标。所谓苏伊士运河问题,实际就是西方列强围绕运河的开凿和控制,长期进行角逐而产生的。
  
  西方列强对运河的争夺  18世纪,英法两国加紧争夺,目标都集中在富饶的东方。法国企图沟通地中海与红海,直抵东方,以打破英国对好望角航道的控制,夺取东西贸易的垄断权。英国为维护其在东方、特别是在印度的利益,则反对开凿运河,主张从亚历山大经开罗、苏伊士、叙利亚、幼发拉底河至波斯湾修筑一条铁路,以加强东西方的联系。1851年,英国获得埃及的许可,开始修筑亚历山大至开罗的铁路。法国也不甘落后,支持工程师F.莱塞普斯骗取埃及的信任,于1854年签订关于修建和使用苏伊士运河的租让合同。1856年又签订了补充合同。次年成立了"国际苏伊士海运运河公司"。资金2亿法郎,分成40万股。法国购买207111股,占52%;埃及认购177602股,占44%。这样,当运河于1869年正式通航时,法国便控制了运河公司。1875年,英国趁埃及财政拮据,用不到 400万英镑廉价买进埃及持有的全部运河公司的股票。1882年英国占领埃及后,直接控制了运河。1888年西方列强缔结君士坦丁堡公约,规定运河的安全和自由通航必须得到保证。英国直到1904年才正式加入这个公约,但继续在运河区驻扎大量军队。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英国宣布埃及为"保护国"。德国指示土耳其军队进攻埃及以夺取运河,但没有成功。1922年,英国承认埃及独立,但仍保留在运河区的驻兵权。30年代,意大利侵略埃塞俄比亚,英国借口保卫埃及的"安全"和"稳定",于1936年迫使埃及签订为期20年的《英埃同盟条约》,规定英军继续驻扎运河区,亚历山大港仍为英国的军港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在运河区建立了海外最大的军事基地,供应了28个步兵师、13个装甲师、65个空军中队和海军部队的装备。大战结束后,美国开始插手中东事务。1951年伙同英国等要求埃及参加"中东司令部",以使美军和英军长期驻扎在运河区。
  
  埃及人民要求收回运河的斗争  1866年埃及政府与"国际苏伊士海运运河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运河公司是"埃及公司,受埃及法律和习惯管辖"。运河是靠埃及人民的血汗和金钱建成的。埃及政府为开凿苏伊士运河耗资1680万镑,等于外国股东投资总额448万镑的3.7倍。在运河开凿的10年中,数十万埃及人服役,约有12.3万人丧生。然而,运河的管理权和收益却长期为西方列强所霸占。1936年以前,埃及政府在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董事会中竟未占一席。1870~1930年的60年间,公司的纯利润达35亿法郎,绝大部分为英法所攫取。公司无视1866年合同,不执行埃及法律,不服从埃及政府的管辖,成为"国中之国"。埃及船只在运河航行也须向公司缴纳通行税。公司股票价格不断上涨,但运河的主人-埃及分得的纯利润寥寥无几,1955年仅10亿法郎,而同期英法等国却榨取利润174亿法郎。
  
  1924年起,英埃双方就运河等问题进行长期谈判。埃及政府要求英国撤军,但遭到无理拒绝。1937年,埃及政府取消外国特权,运河公司方同意每年向埃及政府纳税30万镑。1949年改为让埃及政府分享70%的纯利权,但英法等国仍从运河公司榨取了相当惊人的利润,1951年达140亿法郎。
  
  1952年埃及革命成功后,埃及政府要求英军撤离埃及,并在运河区组织游击队袭击英军。1954年英国被迫签订撤军协定。1956年6月,最后一批英军撤离埃及,结束了英国对埃及长达74年的占领。然而运河公司董事会的大权仍操在外国股东手中,1956年董事会的32个席位中,法国占16席,英国占9席,埃及仅占5席。公司的高级官员几乎都是外国人。
  
  1956年7月26日,纳赛尔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宣布将运河公司收归国有,英法不甘心失去他们在运河中的利益,1956年10月伙同以色列入侵埃及,企图重占运河,推翻纳赛尔,但遭失败,被迫停火撤军,运河终于回到埃及人民的手中。
  
  

参考书目
   方德昭、杨剑安:《苏伊士运河和苏伊士运河问题》,北京,1957。
    宓贤弼:《帝国主义与苏伊士运河》,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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