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nter-firm division
企业间分工
1.
Furthermore,the enterprise cluster induces substitution of the inter-firm division for the intra-firm division,and enhances the performance of market at allocating resources,.
斯密分工与经济发展的观点看,集群可以通过形成一个众多买方和卖方的市场而产生稠密市场效应,降低交易费用,同时,集群会引致企业间分工对企业内分工的替代,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分工水平。
2) enterprise division
企业分工
1.
Through infra-marginal analysis, it also builds a model of enterprise division, thus deducing the self-organizing evolution model of industrial agglomeration.
从资源共享、专业化生产、交易成本的节约、创新利益四个方面分析了产业集聚的经济动因;采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建立了企业分工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推演出产业集群的自组织演化模型。
3) labor-division
企业内分工
1.
The classical firm organization,based on Adam Smith s labor-division theory,has changed a lot in 1980 s.
发现在分工深化的同时协调成本的上升,以及协调成本背后知识的分工与整合,是企业内分工或者说企业组织变革的主要原因。
4) external wage structure
企业间工资结构
6) division of labor among industries
产业间分工
1.
There is no deep research in the interaction mechanism between division of labor among industries and market scale until now, in the mechanism of how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push the development of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and in further problem about increasing return.
目前经济学对于产业间分工与市场规模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制度安排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内在机制,及由此导致的收益递增式经济增长还缺乏深入研究。
补充资料: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
【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部分是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或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就金融机构讲,主要指合资的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及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金融机构。 对金融机构的征税,分两种方法,对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征收所得税;对外国的金融机构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所得税。这里所谓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金额机构、场所,从事经营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取得的下列所得: (l)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2)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 (3)将财产租给中国境内的租用者而取得的租金; (4)提供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 (5)转让在中国境内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而取得的收益。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经营的金融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金融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_L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2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