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分别立法
1)  separation style
分别立法
1.
In civil law system countries,separation style is traditional and appears to be three sub-styles as Germany,Japan and Italystyle.
世界各国保险立法体例有分别立法与合并立法两种模式,分别立法体例为大陆法系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之传统,但在分别立法的具体模式上又有德国式、日本式、意大利式三种。
2)  Special legislation
特别立法
3)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subsector
临时立法会界别分组
4)  legislative analysis
立法分析
5)  distinguishing legislative
区分立法
6)  legislation on separation
分居立法
补充资料:《道德和立法原则导论》
      19世纪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J.边沁的伦理学代表作。该书于 1789年第一次发行。全书共分 17章。书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原理":①痛苦和快乐是人们的两个最高主宰,也是决定人们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道德标准。作者在书中提出凡能求得快乐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恶,求善避恶就是道德。这是所谓的"功利原理"。②评价人们行为的善恶,必须考察、计算苦乐的数量大小、时间长短、确切程度、远近后果和能否增长等因素。只有那些大量的、长时间的、确切的、较近的和能增长的快乐,才是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所谓"最大幸福原理"。该书为资产阶级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出版后影响很大,作者也因此而负盛名。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