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是在云南大学不断发展过程中,为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高层次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于2002年在丽江创办,并于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享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美誉的丽江市是云南滇西北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学院占地800亩,总规划面积20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留学生公寓、外教公寓、研究生公寓和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可满足5000人学习和住宿的需要,是一个文化型的自然生态学院。2002年9月开始招收大学本科学生,现有在校生总计2771人,生源涵盖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
云南大学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学院在紧密依托云南大学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根据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设置专业。现设有六个系(部)、11个专业和13个专业方向。即:旅游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外文系、理学系、文学艺术系、基础教学部;旅游管理、会计、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汉语言文学、现代艺术设计等专业。
学院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上进、全面发展,建立了完备的奖助学金制度,现已实行了六类奖助学金。分别为: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全国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云南大学奖学金(12项)、中国移动奖学金、丽江市政府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2002〕15号文件《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旅游文化学院×××专业四年制本科学习”。符合云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云南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办学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独立学院的体制优势,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大力构建实践性、创新性强的课程体系,努力把学院建成一所具有较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若干学科具有自己鲜明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国知名、西部一流的文科综合性独立学院。
办学体制: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办学模式:学院推行依托母体,独立运作,总体协调的办学模式。学院成立云南大学党委领导下的学院基层党组织、团组织,领导和开展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对学院的整个工作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校本部派出教师及管理干部,对学院的教学、教务、学生学籍等方面依据云南大学的规章制度实行全面规范管理,对学院的教学质量负责。校本部各部门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指导学院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学院在招生规模、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和实验设施的建设等各方面,既依托校本部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实力雄厚的师资,也做了相应的投入和建设,努力做到互补和双赢,保持总体协调。
师资队伍:学院按照“以专职为主,专兼职结合;以培养为主,培养与招聘相结合”的原则建设教师队伍。目前,全院任课教师以学院教师及云南大学聘任的教师为主,另有一部分是兄弟院校聘任的在职和离退休教师,还有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外教。目前学院聘期一年以上的专任教师182人,其中副高职以上职称人数为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获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我院现有生师比例为15.3:1。
走特色之路,人才是关键。学院办学之初即一反大多数独立学院主张“养人不如引人,引人不如聘人”的思想,采取引进、培养、稳定“三管齐下”的综合措施,切实做到事业、待遇、感情“三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