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betting
[英][ə'bet] [美][ə'bɛt]
教唆行为
1.
The part of abetting still has many contents to be excavated thoroughly.
教唆行为部分还有许多内容可以深入挖掘,对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理解和适用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2) dependent and independent of soliciting
教唆行为二重性
3) abet
[英][ə'bet] [美][ə'bɛt]
教唆
1.
The ref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the abetment for others murders;
教唆他人自害行为的立法思考
2.
The crime of inducing,abetting and cheating others to take drugs is a kind of crime of low applicability in judicial practice.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较低的罪名,对于该罪名,系统的研究较少,目前该罪名的主要争议点也就在于引诱、教唆、欺骗的对象是否必须具备认识能力。
3.
Crimes tempting, abetting and deceiving someone into drug addiction offended against state control on stupefacient and drugs and against person mentally and physically.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侵犯了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心健康。
4) instigator
[英]['ɪnstɪɡeɪtə(r)] [美]['ɪnstə'getɚ]
教唆
1.
The assistant and the instigator of the crime with special purpose can consist of joint crime if only they have known the purpose before they help and instigate.
对目的犯的教唆者、帮助者,只有明知目的犯之“目的”,才能与目的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进而构成共同犯罪,其理论根据是“共同故意犯罪说”。
5) instigation
[英][,ɪnstɪ'ɡeɪʃn] [美]['ɪnstə'geʃən]
教唆
1.
At last,we stress the theory of the general intentional instigation in the joint crime.
在共同犯罪理论的指导下,重点研究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共同犯罪的分类以及现行刑法理论中论及较少的概括故意教唆理论。
6) instigator and abettor
教唆犯和唆使犯
补充资料:《行为的原理:行为理论导论》
C.赫尔著。纽约阿普尔顿世纪克罗夫茨公司1943年第一版。这是一部阐述赫尔的假设-演绎理论体系的代表性专著。本书共20章。第 1章讲科学理论的性质。以后各章依次为: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刺激的接受和有机体的生存、行动及其协调的生物学问题、在需要条件下内部行为的特征、基本强化、次级强化、习惯强度与各种强化内素的关系等。最后一章是总结和结论。书后还附有本书使用的各种概念符号的说明。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一种客观的行为理论体系。他认为这个理论体系应该:①能够解释已往积累的大量经验资料;②能够从相对少量的公设(本书列举了16条公设)中推导出许多定理;③能够采用具体明确的经验性的试验来加以证明;④能够用新的证据、经验证明和进一步的思辨对这个理论体系加以修订;⑤能够用数学公式对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任何一个目标加以数量化的表述。作者认为,心理学应研究人类的整体性行为。这种行为包含着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紧密的相互作用;它具有生物的适应性;行为的中介变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应该用操作性的定义加以确定。在方法论上,作者严格遵守机械主义的、还原主义的和行为主义的客观原则,反对给予所观察的行为以任何主观的解释。赫尔在书中还主张严格遵守一种假设-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根据一系列事先确定的公式进行严格的演绎。它包括建立公设,并由此演绎出可以用实验检验的结论;然后再把这些结论用实验加以实际检验,修正错误的结果,经过证实再把它们纳入科学体系之中。本书所提出的学习理论是西方带有权威性的学习理论之一。它可以大体归为下列各点:①学习是刺激和反应之间的一种联结。这个联结称为习惯强度,以符号SHR表示。H为习惯;S和R分别表示有关的刺激和反应。②学习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强化兼指E.L.桑代克的强化和И.Π.巴甫洛夫的强化;强化的效果在于减少当时起作用的内驱力(D)的强度。③SHR作为一种强化作用的函数,其强度随强化而逐渐增加,而且代表一种行为的相对持久的改变。④习惯强度只有在驱力状态下才能被激起,驱力激起有效的习惯强度,使之成为反应势能(SER),反应势能是一种使反应被激起的可能性,相当于作业。赫尔认为,反应势能的量是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递增函数。可以用下列简明公式表示:SER=D×SHR。表示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作业是由他的内驱力和习惯强度的积决定的。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