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rural social changes
乡村社会变迁
1.
Revolution and reform are the two basic motive forces for rural social changes.
"弹性结构"是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的要害,革命、改良是乡村社会变迁的两种基本动力,传统乡村社会变迁过程,实质上就是革命、改良与弹性结构互动的过程,在革命、改良的冲击之下,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具有明显的不易改变的"弹性"特点。
5) the transition of traditional rural society
传统乡村社会变迁
6) rural community
乡村社区
1.
Non-wood forest play an important and indispensable part in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and rural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t hilly and mountainous areas in China.
经济林(非木材林产品)在中国丘陵山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社区)建设中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国家林业局等中央部委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的行动,以绿色显生机,以绿化促文明、促富裕。
2.
The study of rural community has been drawn attention from sociology,geography,rural anthropology and so on since 1990 s in America.
自19世纪90年代开始在美国开展乡村社区研究以来,乡村社区一直受到社会学、地理学和乡村人类学等学科的关注。
3.
I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the folk organization was playing a vital role in moral enlightenment in the rural community.
在中国传统社会,民间组织在广大乡村社区的道德教化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补充资料:中国农村社区变迁
泛指中国农村社区的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组织、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演变和发展。
中国农村社区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经济、政治、文化长期处于发展迟缓的落后状况。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外国资本和列强入侵中国,客观上虽然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更加重了中国农民的负担,农村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农民的生活更加贫困,由此中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农村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从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中国农村社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土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全部耕地的70~80%,并占有绝大部分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他们凭借占有的大量生产资料和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对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剥削和压迫,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的发展。只有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农民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中国农村才能有较大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6月30日,由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施行。到1950年底,中国广大的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全国 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生活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的大约3500万吨粮食的地租。占农村人口大约90%的贫农、中农占有全部耕地的90%以上,原来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 8%左右。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从落后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一部分贫困农户无力扩大再生产,甚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农村已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为了帮助贫困农民克服生产上的困难,并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根据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引导农民逐步走上了合作化道路。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前者简称初级社,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的基础上,社员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主要生产资料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后者简称高级社。实现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和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到1956年底,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75万个,其中初级社21万个,高级社54万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8%,标志着中国农村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1958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向人民公社过渡。人民公社是1958~1982年期间在中国农村实行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它管理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项工作,既是农村基层的行政单位,又是农村基层的经济实体。在人民公社的发展初期,强调"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以公社为核算单位,统负盈亏,统一分配。加上某些政策措施超越实际可能,如取消自留地、压缩社员的家庭副业等,从而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损失。后来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开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管理上的过于集中统一,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同时,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即土地等基本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生产经营受国家和集体的指导,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形式,联系产量进行分配,把生产责任、经营权、经济利益结合起来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承包生产责任制既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又调动了个人(家庭)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社区的发展道路。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农村社区的变迁,使中国农村发生了显著变化:①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由人民公社的单一所有制结构,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成分、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包括有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与其他形式的合作经济。与此相适应,在分配结构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②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的非农产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农牧副渔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有所提高(见图),种植业内部结构也得到了调整。农村经济正向着商品化、社会化的阶段过渡。③社会结构的变化。首先是阶级和阶层结构的变化(见农村阶级和阶层)。其次,职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中的医生、教师、工程师以及其他科技人员不断增多。农村社区正在形成一个多层次的职业结构体系。再次,社会组织由简单结构向复杂的科层结构转变。④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变化。食品消费逐步讲究营养,衣着趋向款式多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迅速增加,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和文化水平有了改善和提高。全国农村建立了广播网,电视普及率提高,许多农村建立了文化站、图书馆,有的还办诗社、画展,使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时效观念增强。农民逐渐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传统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农业机械及先进农业技术普遍推广和应用,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⑤人口结构的变化。总人口增长速度降低,并初步形成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人口再生产类型。
中国农村社区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经济、政治、文化长期处于发展迟缓的落后状况。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外国资本和列强入侵中国,客观上虽然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但是更加重了中国农民的负担,农村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农民的生活更加贫困,由此中国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农村先后进行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从70年代末开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中国农村社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土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全部耕地的70~80%,并占有绝大部分农具、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他们凭借占有的大量生产资料和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对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剥削和压迫,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的发展。只有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农民才能获得彻底的解放,中国农村才能有较大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6月30日,由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施行。到1950年底,中国广大的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全国 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生活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的大约3500万吨粮食的地租。占农村人口大约90%的贫农、中农占有全部耕地的90%以上,原来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 8%左右。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从落后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农业合作化 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一部分贫困农户无力扩大再生产,甚至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农村已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为了帮助贫困农民克服生产上的困难,并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根据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通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形式,引导农民逐步走上了合作化道路。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前者简称初级社,在主要生产资料私有的基础上,社员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主要生产资料统一使用,社员参加社内劳动。后者简称高级社。实现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和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高级社实行民主管理,最高领导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到1956年底,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75万个,其中初级社21万个,高级社54万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88%,标志着中国农村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1958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向人民公社过渡。人民公社是1958~1982年期间在中国农村实行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它管理生产建设、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等项工作,既是农村基层的行政单位,又是农村基层的经济实体。在人民公社的发展初期,强调"一大二公"(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以公社为核算单位,统负盈亏,统一分配。加上某些政策措施超越实际可能,如取消自留地、压缩社员的家庭副业等,从而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损失。后来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开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管理上的过于集中统一,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中国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同时,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是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即土地等基本的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生产经营受国家和集体的指导,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形式,联系产量进行分配,把生产责任、经营权、经济利益结合起来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承包生产责任制既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又调动了个人(家庭)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社区的发展道路。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农村社区的变迁,使中国农村发生了显著变化:①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由人民公社的单一所有制结构,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成分、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包括有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与其他形式的合作经济。与此相适应,在分配结构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②产业结构的变化。农村的非农产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农牧副渔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有所提高(见图),种植业内部结构也得到了调整。农村经济正向着商品化、社会化的阶段过渡。③社会结构的变化。首先是阶级和阶层结构的变化(见农村阶级和阶层)。其次,职业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村中的医生、教师、工程师以及其他科技人员不断增多。农村社区正在形成一个多层次的职业结构体系。再次,社会组织由简单结构向复杂的科层结构转变。④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变化。食品消费逐步讲究营养,衣着趋向款式多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迅速增加,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和文化水平有了改善和提高。全国农村建立了广播网,电视普及率提高,许多农村建立了文化站、图书馆,有的还办诗社、画展,使居民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时效观念增强。农民逐渐从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传统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农业机械及先进农业技术普遍推广和应用,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⑤人口结构的变化。总人口增长速度降低,并初步形成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人口再生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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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