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tangible privatizations
公开私有化
4) publishment of government procurement information
采购信息公开化
5) make the administrative behaviors into the open
行政行为公开化
6) administrative openness legislated
行政公开法治化
补充资料:城市规划管理审批公开化的内容是什么
1、审批政策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公布各项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的范围、原则、法规、制度、标准和收费规定等,使人家了解城市规划管理审批的有关政策。
2、规划要求公开。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有关规划要求公开,比如城市规划要求公开。
3、审批程序公开。向全市人民公布建设用地、公共建筑、个人建房、临时建设用地、临时建筑和城市道路、工程管线等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划管理审批工作。凡违反程序进行规划管理审批的,一经发现,公开处理。
4、审批权限公开。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审批管理权限向群众公开。在受理建设申请业务、勘察现场、处理违章、调解纠纷时,管理人员要求有明显身份标志,以便群众联系和监督。
5、审批结果公开。凡经规划管理审批同意的建设用地的各项建设项目,张榜公开,注明建设单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用途等。在审批过程中如遇托人说情、打电话、写条了等情况也一并公布。
6、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城市规划管理审批工作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召开局(处)长办公室研究检查举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举报中反映的有关问题。
各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时城市的实际情况,详细确定本部门实行规划管理审批公开化制度的具体内容。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