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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stern ethics
西方伦理学
1.
Chinese scholars study of western ethics has been coming through a course of more than a hundred years, which may be divided into four periods: germination (1895-1910), preliminary prosperity (1911-1949), depression (1950-1978), and renaissance (1979-2000).
百余年来 ,中国学者们对西方伦理学的研究大致经历了萌生期 ( 1895 -1910 )、初兴期 ( 1911-1949)、萧条期 ( 195 0 -1978)和复兴期 ( 1979-2 0 0 0 )四个阶段。
2.
Responsibility,a key category in western ethics,comes from the freedom of will,and therefore any human being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one\'s own choice.
责任概念是西方伦理学中的关键范畴。
2)  western eco-ethics
西方生态伦理学
3)  Western environmental ethics
西方环境伦理学
4)  contemporary western ethics
现代西方伦理学
5)  modern western ethics
近代西方伦理学
6)  history of western ethics
西方伦理学史
1.
According to the criterion of philosophy, the history of western ethics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periods as follows: ancient, medieval,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time.
西方伦理学史的分期不应依据政治标准,而应依据文化标准,应依据文化标准中的哲学标准而非科学标准、艺术标准或其他标准。
补充资料:西方现代伦理学
      19世纪中、后期尤其是20世纪以来,发生并流行于欧美国家的各种道德学说和流派的统称。主要有:实用主义伦理学、直觉主义伦理学、新实证主义伦理学、存在主义、新正统派、新托马斯主义、弗洛伊德主义等派别的伦理学说。
  
  特点  现代西方社会的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各种社会矛盾也不断激化,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严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道德问题异常突出,道德虚无主义和怀疑主义情绪日益强烈。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提高道德的威信,西方一些哲学家和伦理学家逐渐转向探索伦理学发展的"新途径",试图把伦理学建立在现代科学的形式上。20世纪初,以G.E.摩尔批判传统伦理学的"自然主义错误"为开端,一些伦理学派如直觉主义等,转向探讨道德判断和规范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它们是否具有客观基础、是否具有真理性等问题。从而改变了西方伦理思想发展的传统方向,出现如下几个主要特点:①形式主义倾向。直觉主义、新实证主义等伦理学派别,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特征,并在现代西方伦理学中,曾一度占统治地位,至今影响不绝。直觉主义、新实证主义不满意传统伦理学对道德问题的解决,力图把哲学的分析方法移植到道德领域,以建立"科学的伦理学"。它们把这种伦理学称为"元伦理学"。但是,由于它们把元伦理学归结为分析道德概念、道德判断的性质和意义的道德哲学,而把道德语言和它所表达的内容截然分开,这就使伦理学脱离了社会生活和现实的社会道德问题,成为纯粹的语言形式或逻辑符号的推演。②非理性主义倾向。存在主义、新正统派、新老弗洛伊德主义等伦理学派,都程度不同地表现出这种倾向。其基本观点是:否认理性和经验对道德现象的认识或反映能力,否认道德判断和评价的客观标准,认为道德主要是由情绪、本能、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决定的,与人的理性无关。③伦理相对主义占优势。这是现代西方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在伦理学中的歪曲反映。主要表现是:一些派别由于把道德看作是个人情绪、意志、兴趣、爱好的表现,从而否认道德的社会制约性和道德的客观根据,否定道德原则和规范存在的实际意义。一些派别把道德与具体国家的文化特点、风俗等传统的联系加以绝对化。④伦理学的"中立主义"。这是与伦理相对主义相伴生的道德"中立"原则。西方伦理学各派别都把自己的学说标榜为科学的伦理学说,不从属于任何意识形态和世界观,"中立"地对待任何社会集团、任何阶级。
  
  趋势  由于元伦理学脱离社会生活,只研究道德语言及其逻辑结构,把人的问题放在一边;存在主义伦理学等虽然把人的问题放在中心地位,却否定道德选择的客观根据。因而,它们都不能从理论上解释西方社会的道德问题,不可能为西方伦理学的继续发展找到可行的道路。面对着这种状况,从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伦理学界再次围绕伦理学的发展方向、对象、方法以及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关系等问题展开了争论。大多数伦理学家又把注意力转向规范伦理学,要求回到传统的规范伦理学上去,认为必须恢复道德价值与事实之间的联系,建立能指导人们行动的"新道德"。在他们看来,要建立新的道德理论,就必须找到道德价值在现实世界里的根据,证明道德价值可以用事实及经验来检验。为此,又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伦理学说或流派,有的试图依靠自然主义(见伦理自然主义)使伦理学摆脱困境;有的力图使传统的功利主义、进化论伦理学现代化;有些学者利用生物学、遗传学、心理学、人类学的材料和方法,建立新的道德理论;还有些学者热衷于制造各种指导人们行为的规范伦理学体系,如J.罗尔斯的"正义论"和基督教的"境遇伦理学"等;20世纪初的一些道德理论仍在继续发生影响,有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着某种新的发展,如弗洛伊德伦理学。此外,应用伦理学,如生态伦理学、宇宙伦理学、医学伦理学,以及工业、商业、政治等职业伦理学也有较大发展。道德教育的理论甚至在某些元伦理学家中开始得到重视和研究。
  
  

参考书目
   Mary Warnock,Ethics Since 1900,London,1960.
   Luther J.Bunkley,Conflict of Ideals,ChangingValues in Western Society,N.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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