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nequal principle
不平等原则
2) 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 equality
不干涉平等原则
3) Equality principle
平等原则
1.
Educational equity contains three rational principles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allocation,namely equality principle,difference principle and compensation principle.
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
2.
As the grounds of equality principle in administrative law is human dignity,the inhibit orgy and administrative abnegation constituted the equality principle,so the criteria including validity purpose,essence thing and reasonably distinction,but the absence of concrete legal rules lead to ineffective relieve.
平等原则作为行政法原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人性尊严之宪政理念,具体包括禁止恣意和行政自我拘束两项基本要求。
3.
HONG Xiu-quan s equality principle was well received by the mass of peasantry,which led to the rise and development of Taiping Heavenly Kingdom s Movement.
可以说,平等原则是太平天国成败的双刃剑。
4) equal principle
平等原则
1.
According to the Dworking s equal principle,the Posner s analytical approach of information economy,adverse discrimination is reasonable to some degree.
按照德沃金的平等原则、波斯纳的信息经济学分析进路,反向歧视具有合理性。
5) The equal principle
平等原则
1.
On the Legal Qualities of the Equal Principle of Civil Lawsuit;
民事诉讼平等原则的法哲学思考
6) principle of equality
平等原则
1.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before criminal law, it is a realistic requirement to protect the state-owned economy by perfecting the criminal.
遵循刑法平等原则,完善刑事立法,一体规制与平等保护国有公司、企业与非国有公司、企业,加大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的刑法保护范围和力度,是保护国有经济的现实需要。
2.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jus rerem not only stems from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of civil law,but also reflects on the idea of autonomy of private law,the economic foundation of which lies in the market economy.
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不但来源于民法中的平等原则,同时也是私法自治理念在物权法中的体现,其经济基础则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土壤。
3.
It is a viol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 of equality and the essence of democratic election to stipulate by law the ratio of femal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NPC,and it is also a contradiction to the basic theoretic connotation of equal right of being elected.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人大中妇女代表所占的比例有违宪法平等原则和民主选举的基本精神,并且不符合被选举权的内涵的一般理论,在操作层面上,民主选举也不能保证选出法定“数额”或“比例”的妇女代表。
补充资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指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双方同等的诉讼手段,以保护他们各自的实体权益;法院依法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同等的机会,以保障他们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本原则之一。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渊源于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当时法国资产阶级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一切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因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也是平等的。这种诉讼权利的平等,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随着资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法律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不存在了,这就为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创造了重要的前提。一切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平等的,作为保护实体权利的手段的诉讼权利,自然也是平等的。如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平等,势必影响实体权利的平等。中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5条规定:"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不因一方是原告,他方是被告,而有所差异。原告和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平等,表现在双方都有权委托代理人(见诉讼代理);都有权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见辩论原则),请求调解,提起上诉(见上诉审程序),申请执行;经人民法院许可,都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只有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除外。
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的这一民主权利,任何人不能限制或剥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当给当事人双方提供平等的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询问双方当事人,使他们有机会在法院面前阐明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如果不让他们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则所作的判决是违反诉讼法的。上级人民法院对这种判决,可依法予以撤销,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人民法院提供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必须均等,不能只给一方当事人提供而不给另一方,也不能提供的机会有多有少。人民法院还应当把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的后果,告知当事人双方,以便他们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而不致因缺乏法律常识,致使诉讼权利的行使受到影响。
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对一切当事人都是适用的,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既适用于中国当事人,也适用于外国当事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86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依照本法规定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如果外国当事人所在国对中国公民和中国企业、组织的诉讼权利实行限制,根据对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见外国人待遇)。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渊源于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当时法国资产阶级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一切人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因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也是平等的。这种诉讼权利的平等,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随着资产阶级专政的建立,法律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不存在了,这就为真正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创造了重要的前提。一切公民的民事权利是平等的,作为保护实体权利的手段的诉讼权利,自然也是平等的。如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平等,势必影响实体权利的平等。中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5条规定:"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不因一方是原告,他方是被告,而有所差异。原告和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平等,表现在双方都有权委托代理人(见诉讼代理);都有权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见辩论原则),请求调解,提起上诉(见上诉审程序),申请执行;经人民法院许可,都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只有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除外。
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的这一民主权利,任何人不能限制或剥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应当给当事人双方提供平等的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询问双方当事人,使他们有机会在法院面前阐明自己的主张和要求,如果不让他们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则所作的判决是违反诉讼法的。上级人民法院对这种判决,可依法予以撤销,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人民法院提供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必须均等,不能只给一方当事人提供而不给另一方,也不能提供的机会有多有少。人民法院还应当把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诉讼行为的后果,告知当事人双方,以便他们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而不致因缺乏法律常识,致使诉讼权利的行使受到影响。
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对一切当事人都是适用的,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既适用于中国当事人,也适用于外国当事人。中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86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依照本法规定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如果外国当事人所在国对中国公民和中国企业、组织的诉讼权利实行限制,根据对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见外国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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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