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文化“围剿”
1927~1937年间,国民党为了配合对红军和革命根据地进行的军事“围剿”,而实行文化统治,对进步文化也进行“围剿”。文化“围剿”的内容首先是从法律上剥夺革命文化的出版自由。这些法律中较重要的有《出版法》(1930年)、《新闻检查法》(1933年)、《图书杂志审查办法》(1934年)等。法律规定一切图书、杂志、报纸在付印前都必须将稿本交审,不送审的处以罚款、扣押、停止发行和判刑等。审查委员会有权删改文章,如果不按删改的印刷,就“予以处分”。其次是查禁进步书刊。鲁迅1924年以后的作品几乎全被查禁。1929~1935年间,被查禁的社会科学、文艺书刊不下千余种。
国民党文化“围剿”更野蛮的手段是直接的恐怖行为与人身迫害,直到绑架和暗杀。1930年9月,国民党当局下令取缔中国左翼作家联盟,通缉鲁迅等人,标志着文化“围剿”在更大范围内的开始。国民党手下的特务、暴徒袭击与捣毁进步书店、报馆、印刷所、电影院的事不断发生,如1933年10月、11月间捣毁上海良友图书公司、神州国光社和艺华影片公司。迫害与暗杀革命文化人的事也层出不穷,如1931年2月左联成员、著名青年作家柔石、殷夫、胡也频、李伟森、冯铿等人在上海被害;1933年5月作家丁玲、潘梓年被绑架,诗人应修人拒捕牺牲。甚而连开明民主人士杨杏佛(中央研究院、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史量才(《申报》总经理)也不能幸免,先后遭暗杀。
国民党还指定一些御用文人舞文弄墨,以抵制革命文化的影响。30年代,先后有王平陵等人宣扬的“民族文艺”与CC派教授鼓吹的“本位的文化建设”,核心都是鼓吹所谓三民主义文化,然而影响甚微。
国民党进行的十年文化“围剿”并未压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左翼文化运动,相反,左翼文化在理论与实践上都取得重大成就,成为中国革命中的一支重要方面军。历史宣告了国民党文化“围剿”的彻底失败。
(汪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