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uthority of forensic expertise
司法鉴定权威性
2) Judicial Accounting Expertise Right
司法会计鉴定权
3) Authentic Surveyor
权威鉴定人
4) judicial authority
司法权威
1.
Procedural Authority and Case Authority:the Just Mechanism of Judicial Authority;
程序化与判例化:司法权威的正当化机理
2.
Judicial Humility:the Moral Basis of Judicial Authority;
司法谦抑:司法权威的道德基础
3.
The lack of judicial authority and its establishment from present situation of civil special procedure;
从民事特别程序的实施现状谈司法权威的缺失与确立
5) judiciary authority
司法权威
1.
Judiciary authority and awareness of trust-in-law haven t fully established in Chinese society,while the idea of harmonious society offers a good opportunity for the judiciary authority.
司法权威在中国社会一直未能得以充分的确立,法律信仰还没有成为社会公众的内心理念,而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为中国社会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重大的历史契机,文章分析了和谐社会与司法权威的内在联系,提出司法权威是和谐社会生成的重要保障,和谐社会是司法权威生产的社会基础,二者互为因果,共同致力于纠纷的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以谋求人民的生活福祉为最终目标。
2.
Judicial power and judiciary authority can not be separated;loss of judiciary authority is deviating from its nature and value.
司法权具有多义性,从广义上可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应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
3.
In Chinese society,there is really judiciary authority and belief of law by the people,while the idea of harmonious society gives the chance for the judiciary authority.
司法权威在中国社会一直未能得以充分的确立,法律信仰还没有完全成为社会公众的内心理念,而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提出为中国社会树立司法权威提供了重大的历史契机,文章分析了和谐社会与司法权威的内在联系,中国司法权威的现实状况,提出和谐司法理念、和谐的司法方式、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司法组织的和谐是实现中国司法权威的保障。
补充资料:司法鉴定
诉讼进程中,侦查、审判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就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包括可疑的或有争议的某种物证或书证,委托国家鉴定机关或指定具有专门知识技能的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鉴别和判断。包括刑事技术鉴定和为解决民事争议而进行的鉴定。
鉴定的目的 通过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类:①确定被检验客体的状况,以便确认与刑事责任或民事权利义务有关的某项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例如鉴定文件、票据的真伪以及是否被涂改、变造,鉴定行为人是否有精神病,鉴定枪支是否会走火,鉴定会计帐目有无弊端。②确定某种被侵害现象形成的原因,例如鉴定致死、致伤的原因,起火、起爆的原因。③确定被检验客体的种类属性。例如检验血型,确定对案件有意义的某种物质的成分。④通过同一认定确定犯罪嫌疑人或可疑工具同犯罪事件之间的关系。例如认定现场指印是否某人所遗留,物证文书上字迹是否某人所写。⑤确定被检客体物之间的关系。例如确定断裂或分离的几个部分是否同属于一个整体,等等。
鉴定的种类 司法鉴定的基础是各门科学技术的专业知识。按检验时所用的专业知识,司法鉴定可分为:①法医学鉴定。即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对与尸体、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定。如死因鉴定、血型鉴定、亲子鉴定、伤害鉴定、劳动力丧失程度鉴定等。②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即运用临床精神病学专业知识,对被怀疑有精神障碍的被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进行的一种鉴定,为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诉讼行为能力提供依据。③司法会计鉴定。即运用会计学专业知识对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中怀疑有贪污行为的财务人员经管的财务帐目进行的一种鉴定。主要解决对财物的收支出纳是否平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在财物流转过程中是否舞弊以及如何舞弊等,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依据。④司法化学鉴定。即运用化学分析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案件中的某项可疑物质所进行的一种鉴定,目的在于确定可疑物质的成分、含量以及是否有毒。⑤司法物理学鉴定。即运用物理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案件中的某些可疑物质就其形状(如外形、硬度、颜色、透明度、光洁度、含水量、颗粒结构、荧光反应等)所进行的一种鉴定,目的在于确定其属于何种物质,或来源于何种物质。⑥犯罪侦查学鉴定。即运用犯罪侦查学中关于痕迹检验、笔迹检验、司法弹道检验、外貌特征检验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为目的,对案件中的痕迹和作为证据的文书、物品所进行的鉴定,包括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人相照片鉴定等。
鉴定书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书面鉴定结论,即鉴定书。其内容应包括:①委托鉴定的机关;②案件的简要情况;③要求鉴定的项目及鉴定的目的;④检验的方法及程序;⑤对检验所见的评断;⑥鉴定结论;⑦鉴定人签名,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鉴定的目的 通过司法鉴定解决的专门性问题通常有以下几类:①确定被检验客体的状况,以便确认与刑事责任或民事权利义务有关的某项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例如鉴定文件、票据的真伪以及是否被涂改、变造,鉴定行为人是否有精神病,鉴定枪支是否会走火,鉴定会计帐目有无弊端。②确定某种被侵害现象形成的原因,例如鉴定致死、致伤的原因,起火、起爆的原因。③确定被检验客体的种类属性。例如检验血型,确定对案件有意义的某种物质的成分。④通过同一认定确定犯罪嫌疑人或可疑工具同犯罪事件之间的关系。例如认定现场指印是否某人所遗留,物证文书上字迹是否某人所写。⑤确定被检客体物之间的关系。例如确定断裂或分离的几个部分是否同属于一个整体,等等。
鉴定的种类 司法鉴定的基础是各门科学技术的专业知识。按检验时所用的专业知识,司法鉴定可分为:①法医学鉴定。即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对与尸体、活体及其分泌物、排泄物有关问题所作的鉴定。如死因鉴定、血型鉴定、亲子鉴定、伤害鉴定、劳动力丧失程度鉴定等。②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即运用临床精神病学专业知识,对被怀疑有精神障碍的被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进行的一种鉴定,为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诉讼行为能力提供依据。③司法会计鉴定。即运用会计学专业知识对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中怀疑有贪污行为的财务人员经管的财务帐目进行的一种鉴定。主要解决对财物的收支出纳是否平衡,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在财物流转过程中是否舞弊以及如何舞弊等,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依据。④司法化学鉴定。即运用化学分析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案件中的某项可疑物质所进行的一种鉴定,目的在于确定可疑物质的成分、含量以及是否有毒。⑤司法物理学鉴定。即运用物理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案件中的某些可疑物质就其形状(如外形、硬度、颜色、透明度、光洁度、含水量、颗粒结构、荧光反应等)所进行的一种鉴定,目的在于确定其属于何种物质,或来源于何种物质。⑥犯罪侦查学鉴定。即运用犯罪侦查学中关于痕迹检验、笔迹检验、司法弹道检验、外貌特征检验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方法,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为目的,对案件中的痕迹和作为证据的文书、物品所进行的鉴定,包括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枪弹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人相照片鉴定等。
鉴定书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书面鉴定结论,即鉴定书。其内容应包括:①委托鉴定的机关;②案件的简要情况;③要求鉴定的项目及鉴定的目的;④检验的方法及程序;⑤对检验所见的评断;⑥鉴定结论;⑦鉴定人签名,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