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地质生态环境系统
1)  geological entironment system
地质生态环境系统
2)  geological evironment and ecosystem
地质环境与生态系统
3)  ecology and geology environmental system
生态地质环境系统
1.
The security of the ecology and geology environmental system of large river source region is directly connected with the entire valley and even with the ecologic safety and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维护地质格局的安全稳定、保障水热系统的健康安全、维持生物体系的动态平衡、保证开发利用的科学合理是大河源区生态地质环境系统共轭管理的目标要求。
4)  Engineering geological environmental dynamic system
工程地质环境动态系统
5)  ecological geo-environment
生态地质环境
1.
Effect analysis on ecological geo-environment in the bound of Daliuta coal mining subsidence area;
大柳塔煤矿地面塌陷区的生态地质环境效应分析
2.
In a certain climatic zones, the survival of biology was decided by geological conditions—the ecological geo-environment.
生态环境的地下因子群通过岩土演化过程复杂而又相互关联地影响着生态系统,在一定气候带内,生物的生存决定于地质条件——生态地质环境。
6)  eco-geological environment
生态地质环境
1.
An analysis of dynamic evolution of the eco-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Anninghe River watershed in western Sichuan Province;
川西安宁河流域生态地质环境动态演化分析
2.
Security evaluation of eco-geological environment in head-water areas
河源区生态地质环境安全性评估
3.
This article systematically analyses and studies the eco-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nationallevel natural protective region of wetland and birds in the old channel of Yellow River in North Henan.
本文从地质学角度,较系统地分析研究了豫北黄河故道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地质环境,以及保护区存在的主要生态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
补充资料: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实验室是1989年由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批准,在原“工程地质”国家重点学科点基础上建立的国家专业实验室。实验室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原地质矿产部(主管部门)和原成都地质学院(依托单位)的指导下,从1991年至1995年,历时四年多,初步建设成为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领域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1995年10月,实验室通过原地质矿产部检查验收小组和验收专家委员会的检查和验收,专家委员会认为:“该实验室全面达到了国家专业实验室的验收标准,并具备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条件,建议有关的领导部门继续给予支持,使该实验室尽早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1992年原地质矿产部批准该实验室为部开放实验室,2001年该实验室被批准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01年,该实验室所依托的成都理工大学“地质工程”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2年该实验室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03年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部级重点实验室。2007年04月被获批准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这是我国地质灾害领域惟一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实验室及依托单位具有“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地质”(自主设置)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减灾防灾工程与防护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岩土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硕士领域,并设立有“地质勘探、矿业、石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

本实验室由5位资深工程地质学家(其中一名外籍科学顾问)、48名固定研究人员和26名流动人员)组成。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以中青年骨干为主,平均年龄 43岁,包括教授及研究员31人(博士生导师13人)、副教授及副研究员10人、讲师7人。固定研究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70%。实验室下设4个研究室 (重大地质灾害评价与防治研究室、人类活动与地质环境相互作用研究室、区域地质环境评价与保护研究室、灾害预警与信息技术研究室)、5个研究中心(地质灾害数值与物理模拟研究中心、遥感与信息技术开发中心、地质灾害与工程安全监测研究中心、泥石流灾害研究与防治中心、地下水科学研究与开发中心)、12个装备先进的试验室(岩石力学综合参数测试试验室、mts土动三轴试验室、岩石(材料)力学试验室、现代勘测技术试验室、土工试验室、微观分析鉴定室、物理模拟试验室、数值模拟试验室、遥感与gis试验室、环境工程试验室、钻掘工程试验室、地层环境模拟及污染控制试验室)。12个试验室总体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具有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仪器代表了目前这一领域的最高水平,仪器设备总值约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50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或系统14台套。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用于地质灾害的现场勘测与监测,包括最新的彩色三维激光扫描测量系统、sir-20地质雷达、 trimble-gps仪和全套现场大型原位试验装置等;第二部分主要用于岩土体力学特性参数测试和物性参数分析,是试验室硬件条件的主要部分,包括在引进消化基础上开发的多功能岩石参数综合测试系统、mts土动三轴试验系统、gds非饱和土三轴试验系统、岩石流变仪、土体流变仪、土体大三轴仪、大型岩石高压渗透试验系统及扫描电子显微镜等大型试验装置;第三部分是用于地质灾害分析、评价及预测的数值模拟系统、物理模拟系统和“3s”技术系统。实验室拥有独立的实验大楼,建筑面积达6000平方米(使用面积4000平方米)。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实验室始终站在学科发展前沿,立足于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立足于服务国民经济重大工程建设和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