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he State Protected Wild Plants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
2) national key protected plants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
According to investigation in December,2005,there are 66 species of rare and endangered plants and national key protected plants in Guangdong Tree Park,which belonging to 55 genera and 32 families.
据2005年12月的调查统计,广东树木公园珍稀濒危植物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66种,隶属32科55属。
2.
According to investigation and recent information, there are 75 rare and endangered plants and 65 national key protected plan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据调查和现有资料统计 ,广东省自然分布的珍稀濒危植物共 75种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6 5种 。
3)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plants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lora of the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plants we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as follows: the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plants were rich in species;there were many ancient relice l.
调查统计表明,丽水共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8种,隶属14科23属,裸子植物9种,被子植物19种,其中国家1级保护植物4种,Ⅱ级保护植物24种。
4) the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plants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1.
The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plants in Laoshan National Park were surveyed,which comprise of 19 species belonging to 18 genera in 15 families.
崂山国家森林公园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9种,隶属于15科18属。
5) national protected animal species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
Current status and analysis of national protected animal species in Shaanxi province of China
陕西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现状及分析
补充资料:中国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中国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植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将光能转变成化学能,是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是人类和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物质基础,人类所面临的环境、粮食、能源等危机无不与之密切相关。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国民经济及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做好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国际影响的大问题。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历史古老,地形、气候复杂,生态环境多样,第四纪冰期受北方大陆冰盖影响较小,从而孕育和保存了极其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据统计,仅高等植物(包括苔藓、蕨类、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就有3万余种,列北半球首位,占世界总种数的10%以上,仅次于巴西和马来西亚,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苔藓植物106科约2200种,蕨类植物52科约2200~2600种,裸子植物10科近200种,被子植物约300多科近3万种。特有属、种繁多,约有270个特有属,近17000个特有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他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植物(又称“活化石”),如银杏、银杉、水杉、水松、台湾杉、金钱松、白豆杉、珙桐等。我国有重要的野生经济植物万余种,药用植物11000余种。我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拥有大量的作物野生种群及其近缘种。我国还被称为“花卉之母”,因为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观赏花卉(如茶花、杜鹃花、菊花、芍药、牡丹等)都是引种于我国的野生花卉或用其野生原型培育而成的栽培品种。
我国政府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极为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据此,全国人大先后公布了《环境保护法》(1979)、《森林法》19M)、《草原法》(1985);国务院先后公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这些法律、法规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75年原农林部发布了《关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珍贵树种的通知》,列出保护树种24种;198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总局公布了《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名录》,其中植物有168种;1992年林业部发布了《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公布了132种保护树种。
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野生植物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强了立法工作,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法规。
1996年9月3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植物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将光能转变成化学能,是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是人类和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物质基础,人类所面临的环境、粮食、能源等危机无不与之密切相关。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国民经济及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做好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国际影响的大问题。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历史古老,地形、气候复杂,生态环境多样,第四纪冰期受北方大陆冰盖影响较小,从而孕育和保存了极其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据统计,仅高等植物(包括苔藓、蕨类、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就有3万余种,列北半球首位,占世界总种数的10%以上,仅次于巴西和马来西亚,居世界第三位。其中苔藓植物106科约2200种,蕨类植物52科约2200~2600种,裸子植物10科近200种,被子植物约300多科近3万种。特有属、种繁多,约有270个特有属,近17000个特有种。保存了许多在北半球其他地区早已灭绝的古老孑遗植物(又称“活化石”),如银杏、银杉、水杉、水松、台湾杉、金钱松、白豆杉、珙桐等。我国有重要的野生经济植物万余种,药用植物11000余种。我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的重要起源中心之一,拥有大量的作物野生种群及其近缘种。我国还被称为“花卉之母”,因为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观赏花卉(如茶花、杜鹃花、菊花、芍药、牡丹等)都是引种于我国的野生花卉或用其野生原型培育而成的栽培品种。
我国政府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极为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据此,全国人大先后公布了《环境保护法》(1979)、《森林法》19M)、《草原法》(1985);国务院先后公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1985)、《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1987)、《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等。这些法律、法规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都作了明确的规定。1975年原农林部发布了《关于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珍贵树种的通知》,列出保护树种24种;198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总局公布了《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名录》,其中植物有168种;1992年林业部发布了《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公布了132种保护树种。
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野生植物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强了立法工作,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法规。
1996年9月3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并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