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城市交通安全
1)  communication safety
城市交通安全
1.
It was discussed that the communication safety and color design in city.
为防止或减少因交通色彩无秩序、不和谐、无标准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对交通、色彩、环境与人这一复杂系统当中色彩作用于人的心理而引起的感性及生理上的反应与交通色彩安全问题作了分折,提出了城市交通色彩设计的规律与原则,为今后城市交通安全色彩设计作了基础研究。
2)  urban traffic safety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3)  city communication safety culture
城市交通安全文化
4)  Road Safety Town
交通安全城
5)  urban safety
城市安全
1.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urban safety economic system;
城市安全经济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研究
2.
Land expropriation behavior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urban safety
基层政府“征地”行为与城市安全
3.
Based on the urban comprehensive disaster reduction,this paper makes a systematic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s of urban safety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从城市综合减灾的高度较为系统地探讨了城市安全建设与发展中的诸问题,特别针对城市安全及工程安全规划设计所涉及的备灾系统,研究了安全容量优化配置的理论及评价方法,同时探讨了大型工程安全风险评价的框架及思路。
6)  urban security
城市安全
1.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securi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mergency mechanism in China;
我国城市安全管理与应急机制的建设
2.
According to the macro-security theory, the strategy adjustment and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reform of urban security management were discussed.
针对城市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频繁、越来越综合化的现象,提出了以"安全与发展相统一"和"综合性安全"思想为核心的大安全观,构筑了城市大安全概念体系,并据此对城市安全管理的战略调整、运行机制建设和管理机构改革提出了新的设想和建议。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而制定的法律。1983年9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
  
  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二章五十三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海上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第二章船舶检验和登记,规定船舶必须具备由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和由船舶登记机构颁发的船舶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第三章船舶、设施上的人员,规定高级船员必须具有合格的职务证书,船员必须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第四章航行、停泊和作业,就船舶特别是外籍船舶进出港口、移泊等作出规定,并规定主管机关有权检查船舶实际状况,可禁止威胁港口安全的船舶入港或责令离港;对违反法规、不适航、发生交通事故而手续未清、未缴应承担的费用或可能妨害交通安全的船舶,可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第五章安全保障,就水上水下施工划定安全作业区,在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保护助航标志和导航设施,对港口码头加强安全管理等作出了相应规定;第六章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船舶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安全可靠的设备和条件;第七章海难救助,规定遇难船舶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力组织自救,附近船舶应尽力救助,发生碰撞事故的船舶应互报船名、国籍、登记港,并积极参加救助;外国船舶或飞机进入中国领海或领海上空搜寻救助遇难的船舶或人员,须经主管机关批准;第八章打捞清除,规定对中国沿海水域内的沉船沉物,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打捞;主管机关对影响安全航行的沉船沉物可以限期打捞或强制打捞;第九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接受主管机关调查,由主管机关判明责任;第十章法律责任,就违犯安全法的行政处罚、民事纠纷处理及追究刑事责任等作出规定;第十一章特别规定,对渔船在渔港水域内的交通安全管理作出了特别规定;第十二章附则,就安全法中"沿海水域"、"船舶"等用语的含义和制定实施细则等作出规定。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