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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人权保护
1.
Witness Anonymity in Criminal Procedure Law——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人权保护视野下的证人隐名制度
2.
A thought on law enforcement by police and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对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的思考
3.
In exercising the power of judicial review,the court has advanced the scope of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同时,将国际人权条约、非洲人权公约等国际人权文件所规定的人权保护条款与埃及伊斯兰的传统相结合,扩大了埃及宪法在人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2)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人权保护
1.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本文以宪法、宪政与人权保护为主旨,从"应有人权"向"实有人权"转化、宪法保障人权的路径、宪法修正案对人权的规定等方面,论述了宪法、宪政与人权保护的一般关系。
2.
In more that half a century lately, the regional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from regional conventions and regional organizations of human rights founded on the base of these conventions has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 grobal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近半个多世纪以来 ,基于区域性人权公约和依照公约建立的区域性人权机构而展开的区域性人权保护对国际人权保护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是区域性人权保护通过区域性人权机构的立法拓展了国际人权保护的内容。
3)  human right protection
人权保护
1.
Olympic Charter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 protection;
《奥林匹克宪章》与国际人权保护
4)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
人权保护
1.
It is human right that control modern legal society, the system concerning adjudication of death for absentee is connected closely with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
统摄现代法治社会的灵魂是人权,为失踪人设置的宣告死亡制度与人权保护紧密相关,人权的绝对性使宣告死亡的设置缺乏依据,而人权的相对性又使宣告死亡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良好制度,严格宣告死亡的条件,合理规定死亡的法律后果,使宣告死亡与人权保护相协调。
5)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保护人权
6)  creditor protection
债权人保护
1.
Research on Creditor Protection System dur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Corporation;
公司设立中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
2.
Analyzes the creditor protection sy.
对《公司法》修改前后债权人保护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设想。
3.
Based on the weak creditor protection and the aspect of debt agent costs, this article pays attention to that creditors affect the debt maturity structure in order to avoid suffer from managements.
本文基于债权人保护程度较弱的国内现状,从债务代理成本的角度讨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管理者的侵占,债权人是否影响了企业债务融资期限结构的选择,由此形成的债务期限结构是否通过有别于西方信号传递的方式显示了企业的有关信息。
补充资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protection of
    
    计算机软件作为作品形式之一,根据国家颁布的软件著
作权法规所获得的保护。计算机的工作离不开软件的控制指挥。软件具有开发工作量大、开发投资高,而复制容易、复制费用极低的特点。为了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理权益,鼓励软件的开发与流通,广泛持久地推动计算机的应用,需要对软件实施法律保护,禁止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擅自复制、销售其软件的行为。许多国家都制订有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规。中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规定,计算机软件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形式之一。1991年,中国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软件实施著作权法律保护作了具体规定。
    保护对象  计算机软件,无论是系统软件还是应用软件均受法规保护。一项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指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无论是程序的目标代码还是源代码均受法规保护。计算机文档则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受保护的必要条件是: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如磁带、胶片等)上。著作权法规所保护的是作品中构思的表现,至于作品中的构思本身则不是该法规的保护对象,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
    权利内容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②开发者身分权,即表明开发者身分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 、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对于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亦给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①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25年。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身分权以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对软件的开发者身分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②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③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④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
    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即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有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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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