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ieratical marriage
级别婚
1.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a kind of marriage—hieratical marriage which existed in aboriginals in Australia in the 19th century.
介绍了19世纪存在于澳大利亚土著中的一种婚姻形式—级别婚,从群论的角度说明级别婚的三种主要形式都对应于一个对称群,从而可以用几何方法形象的表示这种婚姻形式;进而,从对称的观点说明婚姻形式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化过程,代数上对应于对称群阶数的增加,几何上则对应于对称性的加强。
3) Parting of the Newly-married
新婚别
1.
The artistry and performance art of Erhu ballade "Parting of the Newly-married";
论二胡叙事曲《新婚别》的创作艺术和表演艺术
4) marriage recognition
婚姻识别
5) hierarchal endogamy
等级内婚
1.
The Naxis have four matrimonial systems,that is,the hierarchal endogamy among the Tusi members for political alliances,the endogamy among the members of the local Naxis for national unity,the exogamy for excluding the members of the close relatives and the regional endogamy,which are mutually supplementary and in co-existence.
纳西族的联姻制度包括为政治结盟而实行土酋、土司中的等级内婚制,为加强民族内聚力而普遍实行"不嫁娶当地外族"的民族内婚制,"骨族不婚"的家族外婚制,以及"划地为界"的地域内婚制等四种联姻制度。
6) ratio of marriageage genders
婚龄性别比
补充资料:级别婚
原始社会群婚的低级形式。一个部落划分为若干婚姻级,严格按照一定的规例通婚,通婚级别以外的性关系受到禁止。其作用在于进一步阻止近亲婚配。根据这种婚姻规例,一个部落的男子到远方的部落去,可以同属于自己的通婚级别的女子有性关系,而对方也得委身于他。至19世纪,此婚姻规例还广泛流行于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如维多利亚州南部的芒特甘比尔地区,整个部落分为两个外婚制级别,每个级别内部严禁通婚。一级别的每个男子生来就是另一级别的每个女子的丈夫,而后者生来也是前者的妻子。东南部新南威尔士的卡米拉罗伊部落划分为四个婚姻级,规定每一级别的全体成员与某一个一定级别的异性通婚,子女属于母亲的氏族,但转入与父母不同的婚姻级,即第一、二婚姻级的男女互相通婚,所生子女属于第三、四婚姻级,后两个婚姻级通婚,其子女又属于第一、二级别。实行四个婚姻级的制度,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以及兄弟姊妹之间的性关系。澳大利亚中、北部地区的部落如狄埃里,实行八个婚姻级的制度,通婚的次序和所属级别的计算与四级别制类似,但更为复杂。它进一步禁止了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配。可见婚姻级划分愈多,禁婚的范围愈扩大,通婚的范围愈缩小。有的研究者否定级别婚制度可以对婚姻起调节作用,认为只是一种包括不同亲属范围的称谓制度,其作用是使一个人可以在有关集团中辨别出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有的对群婚理论持否定看法的人认为,级别婚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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