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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anagement-oriented legal system
管理型法制
2)  management legislation
管理法制
3)  legal management
法制管理
1.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calls for economy ruled by law, and legal manage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s.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呼唤法制经济 ,呼唤企业的法制管理。
4)  the autonomous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
1.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autonomous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is an alternative to solve the issue of localized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建立自治型司法管理体制是解决地方化司法管理问题的出路。
5)  management of controlling type
控制型管理
6)  managerial judge
管理型法官
1.
The new image of the judge was presented as managerial judge.
管理型法官区别于裁判型法官,是英美国家民事诉讼中主要是审前程序中出现的法官新形象。
补充资料:草地管理法制


草地管理法制
law system of grassland management

子经营管理等法规,是随着近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草地经营和草地畜牧业由游牧的自然经济向科学的集约经济转化时产生和发展的。美国在20世纪初一些州就制定了《家畜饲养土地法》,so年代政府又通过了《泰勒放牧法》和《草原保护计划》法令。德国在20年代制定了草场控制法规。澳大利亚各州从20年代到50年代制定有《草地法》等法规。日本在50年代初重新颁布了《草地法》。加拿大、新西兰和前苏联等国还对林间草地放牧、牧草种子生产检验等制定了专门法规。各国草地管理法制的实施,除保护不同所有制外,都对加强草地管理,促进草业经济向现代化发展起了保障作用。其主要成果是:①制止了对草地的滥垦和破坏,推动了草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②防止了草地的过牧退化现象,促进了草地建设和科学放牧制度的建立,使草地生产力向稳定、优质、高产的方向发展。③推动了牧草种子的高质量生产和科学经营管理制度的建立。④保护了自然生态环境,促进草业成为国土治理和国家基本建设中的重要一业。 中国在1949年前没有关于草地管理的专门法制。1949年后,在国家的政策法令中,曾规定过有关草地管理的条文。1985年6月,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草地管理的专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此后,在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省(区)也制定了地方性草原管理法规。从此,中国步人了世界现代草地法制管理的行列。(李毓堂)eaodi guanli fazhi草地管理法制(10 systemof孚花lsslal记mallagement)有关草地管理的法律制度,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规定的草地社会规范与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国家经济法中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草地管理科学化和草地牧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地管理法制的目标,是调整草地经营中的经济关系,保护草地所有制,保护草地资源和草地生态环境,发展草地生产力,以造福于一定的社会、国家和人民。 当代世界各国的草地管理法制,包括有关草地的所有制和租赁关系、草地保护、草地利用和建设、林间草地放牧、牧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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