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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nter-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区域能源合作
1.
The study is based on summary of currentinter-regional energy cooperation models to analyze its situation and deficiency.
本文的研究建立在阐述总结世界上现有区域能源合作形式的前提下,分析泛珠三角能源结构和合作现状以及不足之处,以区域经济共同发展为目标,提出了针对区域能源合作战略框架的若干建议,其中区域石油储备合作计划的构想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2)  regional energy security cooperation
区域能源安全合作
1.
Research on the structure of North-east Asia regional energy security cooperation system based on the ISM
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东北亚区域能源安全合作系统的分析
3)  district energy
区域能源
1.
Aiming at the problem of risk evaluation and decision-making of district energy resources project investment programming scenario,the paper sets up project yield evaluation model based on projects investment incomes.
针对区域能源投资规划方案的风险评估和决策问题,根据项目的投资收益,建立了项目投资收益评估模型,引入了战略环境概念,通过其概率分布来描述公司内外战略环境发展的不确定性。
4)  regional cooper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区域人力资源合作
5)  Regional cooperation
区域合作
1.
On local governmental behaviors in the process of regional cooperation——Taking example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hongqing and other provinces and municipalities at Yangtze upriver;
论地方政府在区域合作过程中的行为——以重庆与长江上游其他省市关系为例
2.
Regional Cooperation Effect of the Yangtze Delta Regions Based on FDI Transition;
基于FDI转型下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
3.
An analysis of the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 in the early period;
东南亚早期区域合作析论
6)  region cooperation
区域合作
1.
The research about region cooperation of tourism development in Xiangxi Region;
大湘西旅游开发区域合作研究
补充资料: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团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涉及流域内的6个国家有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联合自强的机制,也是一个通过加强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的机制。这块面积230万平方公里的区域有人口2亿3千多万,自然资源丰富,是极具开发潜力的地区之一。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以项目为主导,比较务实。到2005年,六个成员国在交通、能源、电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投资、贸易、旅游、农业等领域实施了119个合作项目,动员资金总额约53亿美元。其中,贷款项目19个,投资近52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00个,赠款金额超过1亿美元。这些项目对次区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2001年第10次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未来10年战略框架》,提出了建设重要交通走廊、电信骨干网、电力联网与投资、贸易、旅游等11大标志性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出资方,负责筹措各类资金和提供各种技术援助。迄今为止,亚行共提供项目贷款14亿美元,技术援助6000万美元。
领导人会议是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国按照国名字母顺序轮流主办。部长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下设专题论坛和工作组。
2002年11月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左图)。与会6国领导人总结了过去10年取得的成就和成功经验,确认了未来10年的合作前景及承诺,进一步加强了6国伙伴关系。朱镕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发言,敦促湄公河各国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快经济增长步伐。会议批准了《次区域发展未来十年战略框架》,使次区域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会议还发表了联合宣言并决定,今后每3年在成员国轮流举行一次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会议。会后,有关国家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中方加入书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定》。
2005年7月4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会议主题为“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温家宝总理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了讲话。会议通过了《昆明宣言》,并决定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将于2008年在老挝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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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