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建制体制
1)  restructuring system
建制体制
2)  system construction
体制建设
1.
Health reform on system construction;
体制建设中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
With the strateg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rrying forward in China, the plan establishment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of local agenda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issues.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的推进和展开 ,地方 2 1世纪议程或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规划编制和体制建设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研究课题。
3.
In this paper some problems and deficiencies were found in system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ic-Agricultural zone.
针对农业科技园区体制建设方面的不足,对农业科技园区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政府的职能定位,政府、中介、企业、农民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3)  building-up system
建立体制
4)  construction system
建设体制
5)  Architectural System
建筑体制
6)  reconstruction [英][,ri:kən'strʌkʃn]  [美]['rikən'strʌkʃən]
体制重建
1.
Regulation reconstruction of Civil Aviation of China;
中国民航业政府规制体制重建
补充资料:建制市

我国的建制市是行政区划概念,与严格意义上的城市并不完全一致。在 2003 年底我国的 660 座建制市中,既有市辖区总人口 (按国家统计局最新分组(非国家标准)定义,市辖区总人口为户籍人口加一个月以上暂住人口,县级市人口指城关镇人口。)1000 万以上的巨型城市, 50 0~1000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200~5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和100~200万人口的大城市,也有50~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和5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更有数万人甚至不足万人的微型城市,其实这些微型城市只能称之为小城镇。对差别如此之大的660座建制市简单进行总体评价,可比性较小。 按国家统计局原规定,中小城市是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在 50 万以下的建制市,中小城市的主体是县级建制市。而县级建制市多从县级建制而来。一些有条件的县不久将来也有可能撤县建市,成为新的小城市。考虑到统计资料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本评价对象界定为县级市、县以及市辖县级区,简称为中小城市。

中小城市是我国城市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3 年在我国建制市中,中小城市占建制市总数的 8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城市发展迅猛,数量增长速度快于大城市。按原分组标准计算,全国大城市 1980 年为 45 个, 2000 年达 93 个,增长了 1.07 倍;中等城市由 70 个增加到 218 个,增长了 2.11 倍;小城市 ( 不含镇 ) 由 108 个增加到 352 个,增长了 2.26 倍。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一批有条件的中等城市将成长为大城市,一批有条件的小城市将成为中等城市或大城市,同样,更多有条件的城镇将成为中小城市。现在一批中小城市创造的 gdp 已达数百亿、创造的财政税收已达数十亿元。中小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将日益突出。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