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自治州概况
自治州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自治州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各项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特别是交通、通讯、农田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为自治州的大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给自治州的大开发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自治州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在狠抓硬件建设的同时,也特别注重软件建设的配套。特别是花大力气抓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了自治州的社会政治稳定,如今,全州上下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的景象。
面对党中央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良好历史机遇,为了广泛地招商引资,促进自治州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自治州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制定或正在制订一系列更加优惠的政策,筑巢引凤,以吸引人才、技术和资金,共同开发这一方热土。克孜勒苏,这个位于祖国最西部的神秘、美丽的自治州,正以她崭新的面貌,笑迎八方佳宾来此一显身手,大展鸿图。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硕
克孜勒苏自治州是我国唯一的一个以柯尔克孜族为自治民族的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州,自治州成立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各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全州各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解放前,柯尔克孜族人民同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样,深受阶级和民族双重压迫,长期过着政治上无地位、生活上无保障的牛马般的生活。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柯尔克孜族人民跨入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共同发展的新时代。1954年7月14日,根据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柯尔克孜族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成立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柯尔克孜族的发展史上揭开了崭新的一页。
自治州成立40多年来,柯尔克孜族人民充分享受国家《宪法》规定的各项自治权利,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政治体制的健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进一步落实,自治州的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1979年,自治州恢复使用了柯尔克孜文字,成立了柯尔克孜语言文字改革委员会,同时要求在柯尔克孜族中、小学校中使用柯尔克孜族语育文字进行教学,柯尔克孜族的自治权利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后,同年l0月,经自治区批准,自治州境内又成立了塔尔塔吉克民族乡,境内的塔吉克族人民也同柯尔克孜族人民一样,充分享受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阳光雨露。自治州的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也有了新的认识,他们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制订了自治地方的方针、政策。1958年,自治州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即通过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6年,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制订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对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发展自治州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等事业的自治措施,均做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这些自治措施,保证了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运用区域自治的权利,根据地方特点、民族特点和经济特点,灵活多祥、扬长避短地进行自治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自治州的经济文化事业。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的干部,监督政府机关的工作,制定地方性的政策法规,自主地管理自治州的内部事务,充分地行使自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