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legal system
法律体制
1.
On the basis of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legal system,China should improve its legislation,legal enforcement and judiciary so as to build a social security legal system compatibl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thus rea.
虽然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制现在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但尚存在诸多问题。
4) law system
法律制度体系
1.
Under this background,it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how to construct our country's law system corresponding with it for pushing forward the course of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以保障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进程,是当前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5) Concrete Laws
具体法律制度
1.
A Necessary Transformation:From Common Administrative Concept to Concrete Laws ——A Case Study of Swamp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一种必要转化:从一般行政理念到具体法律制度——以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参照
6) legal interpretation system
法律解释体制
1.
In a society full of rapid change, legal interpretation system must contain properly legal interpretation s function of the creation of new rules.
在一个迅速变化的社会,法律解释体制必须能够适当容纳法律解释的创造新规则的功能。
补充资料:"大包干"财政体制
1980年起中国对广东、福建两省在财政体制上分别实行定额上解或补助的特殊优惠政策的统称。
广东、福建两省靠近香港、澳门,海岸线长,又是著名侨乡,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改革步伐,加速发展经济的许多特殊便利条件。国家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增加出口,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大包干体制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一种特例。与同时期对其他地区实行的财政体制相比,它的包干范围更宽,给予两省更大的主动权,两省经过自身的努力,能够比其他地区得到更多的好处。
主要内容 在财政收入划分方面,除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和关税收入划归中央财政外,其余收入均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支出划分方面,除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支出归中央财政外,其余的财政支出均作为地方财政支出。按照上述收支划分范围,计算确定上解数额或补助数额,分别实行定额上解或定额递增上解的办法和定额补助的办法,一定五年不变。在执行中,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或财政支出结余,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实施阶段 大包干财政体制按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1980~1984年中国普遍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时,广东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解,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福建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②1985年起,中国普遍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时,对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财政大包干办法。但根据"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收支划分范围和第二步利改税后的收入转移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重新核定了上解和补助数额。③1988年起,在对"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作适当改进时,对大包干的财政体制也作了适当调整。广东省实行"上解额递增包干"办法,以1987年上解中央的数字为基数,每年按9%的比例递增上交;福建省仍实行定额补助的办法。
大包干财政体制的实施,调动了广东和福建两省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两省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都得到稳步增长,促进了两省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广东、福建两省靠近香港、澳门,海岸线长,又是著名侨乡,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改革步伐,加速发展经济的许多特殊便利条件。国家对两省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增加出口,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大包干体制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一种特例。与同时期对其他地区实行的财政体制相比,它的包干范围更宽,给予两省更大的主动权,两省经过自身的努力,能够比其他地区得到更多的好处。
主要内容 在财政收入划分方面,除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收入和关税收入划归中央财政外,其余收入均作为地方财政收入;在财政支出划分方面,除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支出归中央财政外,其余的财政支出均作为地方财政支出。按照上述收支划分范围,计算确定上解数额或补助数额,分别实行定额上解或定额递增上解的办法和定额补助的办法,一定五年不变。在执行中,地方财政收入增加或财政支出结余,全部留归地方使用。
实施阶段 大包干财政体制按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1980~1984年中国普遍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时,广东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解,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福建省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②1985年起,中国普遍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时,对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财政大包干办法。但根据"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的收支划分范围和第二步利改税后的收入转移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重新核定了上解和补助数额。③1988年起,在对"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作适当改进时,对大包干的财政体制也作了适当调整。广东省实行"上解额递增包干"办法,以1987年上解中央的数字为基数,每年按9%的比例递增上交;福建省仍实行定额补助的办法。
大包干财政体制的实施,调动了广东和福建两省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两省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都得到稳步增长,促进了两省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