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在灵山县城东郊6公里,古宅建于明清两朝,宅内有楹联305副。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区旅游局联合规划、设计,县政府批准开发建设的新的旅游区。一系列人造湖分隔开的明、清建筑群镬耳楼、三达堂、东园别墅、双庆堂、蟠龙堂、东明堂、陈卓园、富春园和劳克公祠,建筑占地总面积22万平方米,保护面积45万平方米。鸡犬之声相闻,宅旁湖畔寓意“文章显世,红顶当头”的古陛木树、樟树和荔枝树,犹如巨型盘景,往来曲径通幽,恬澹祥和。古宅群规模庞大,结构功能齐全,规划水平较高,生态环境优良,民俗文化积淀丰富。珍藏着许多文物,保留着一些“十里不同风”的习俗,活跃着一批黯然民间音乐舞蹈的艺人,1999年被授予“广西楹联第一村”称号。吸引了国内大江南北、港澳台地区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新加坡、越南、日本等国家的学者专家、游客前来采风考察观光,自治区党政领导人曹伯纯、李兆焯、丁廷模、陆兵、袁凤兰、袁正中等曾莅临视察。 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自2000年国庆开放以来,以其古、朴、奇、特的民俗风情吸引了众多游客,至目前止,已接待国内外游客3万多人次
大芦村民俗风情旅游区素以其规模恢宏的古民居建筑群、流传数百年楹联文化及其土特产“三月红”荔枝、“大芦”椪柑而享誉四方,因此号称“荔枝村”。村出产的“三月红”荔枝和椪柑以其色鲜、质优、味美而享誉国内外水果市场,深受各地消费者的欢迎。大芦村的古民居建筑群建于明朝和清朝,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由镬耳楼、三达堂、双庆堂、东园别墅和劳氏祠壶等九幢古宅建筑组成,均属岭南派民居建筑,讲究装饰,梁柱、斗拱、檐沿、墙头、柱基、屏风、门窗等有许多精美的艺术装饰,图家雕绘技法高超,建筑群保存完整,在厅门、堂内等处至今仍悬挂诰封匾、贺赠匾、科名匾、吉句匾等牌匾十多块,有着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古民居建筑群内存明、清两朝的对联近百幅,建国后创作的对联200多幅,有着其丰富的文化内涵。该古宅依山傍水,古静幽深,藏有文天祥手迹等大量的文物珍品,见证着历史的辉煌,最宝贵的是这里藏有三百多副明、清时期创作的传世楹联,有着珍贵的人文历史研究价值和欣赏价值。
旅游小贴士
交通:在灵山县城可搭三轮车前往,需12元左右。(钦州客运站到灵山县巴士:车票22元,车程1小时)
住宿:可投宿在当地村民家中或返回灵山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