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假定人是具有理性的,即经济人是理性人。疯子、傻子不能算作是经济人,因为这种人没有理性。所谓理性人,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指,消费者具有一个很好定义的偏好或效用函数,消费者在面临一定约束条件下能够最大化自己的效用;对于生产者来说,在面临一定约束的情况下能够最大化自己的利润。总之,理性人总是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利益最大化。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理性的人与自私自利的人有所不同。理性人可能是利己主义者,也可能是利他主义者。理性人具有利己的一面,因为他具有个人利益,追求个人安乐。但同时也具有利他的一面,会为他人考虑,服从社会与客观环境的条件约束,遵纪守法,不以侵害他人利益来肥自己为追求目标。理性人总是会以经济有效的方式来使用现有资源和要素,安排他的活动,以实现他的利益目标。
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理性人之间可能发生相互合作,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当需要相互合作,而合作中又存在着相互冲突或矛盾时,理性人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制度来规范他们的行为。价格制度,或者说市场机制,就是为了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和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冲突,人类发明的一种最重要的制度。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就是以价格制度为研究对象,故又称为价格理论,它有两个基本假定:一是假定市场是竞争性的,也即市场有大量的交易双方;一是假定每个市场参与者掌握的信息都是完全的。这就刻画了一种理想的价格制度%26#8212;%26#8212;任何个人都无法对市场价格施加影响,每个市场参与者只能听从价格的召唤,依据价格行事。我们称这种价格制度为%26#8220;背对背%26#8221;的交易制度。
为什么说这种价格制度是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和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冲突的重要制度呢?经济学家对此作了深刻的研究。首先,这种价格制度下经济所达到的结果能够让每个市场参与者都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其次,这种价格制度下的交易结果等同于%26#8220;面对面%26#8221;的交易结果。实际上,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会叫价拍卖,讨价还价,即交易是%26#8220;面对面%26#8221;地进行。但是在竞争性市场上,由于市场参与者数不胜数,任何个人交易量都只是整个市场交易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因而最终形成的那种对每个参与者都有利的交易结果实际上等同于依据价格行事的%26#8220;背对背%26#8221;交易结果(这就是经济核心等价定理所表述的事实)。最后,合作中的矛盾冲突通过帕累托改良得到有效解决,从而实现了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基于这么三个方面的原因,价格制度是达到合作和解决矛盾冲突的有效途径。
然而,现实中的市场符合不了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对市场的基本假定,既现实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中,理性人之间的行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理性人在决策时要考虑其他人的反应,所以理性人的行动实际上是一种博弈。另外,理性人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存在。这种不完全的信息,使得价格制度往往不是实现合作和解决冲突的最有效途径,政府对经济活动予以调控可能会更加有效地促进合作和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冲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