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选书专家
1)  Specialists good at choosing books
选书专家
2)  Specialists choosing books
专家选书
3)  selection of specialists
专家选取
4)  expert selection
专家遴选
5)  Choosing Experts
专家选择
6)  select Expert
选择专家
补充资料:关于选址意见书

国家对建设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项目的宏观管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通过计划管理和规划管理来实现的。将计划管理和规划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就能保证各项工程有计划并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于1978年颁布的《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慎重选择建设地点。要贯彻执行工业布局大分散、小集中、多搞小城镇的方针。要考虑战备和保护环境的要求。要注意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要注意经济合理和节约用地。要认真调查原料、燃料、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交通、电力、水源、水质等建设条件。要在综合研究和进行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选点报告。选择建设地点的工作,按项目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和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凡在城市辖区内选点的,要取得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并且要有协议文件。”1985年,国家计委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中城市规划和前期工作的通知》指出:“凡与城镇有关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参与下共同选址。各级计委在省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计任务书时,应征求同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以上规定.经过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必须进一步坚持下去。《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的选址意见书。”正是把上述规定进一步具体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设计任务书编制得科学、合理,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