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Ontologies integration
知识本体集成
2) knowledge integration architecture
知识集成体系
3) knowledge integration
知识集成
1.
Study on enterprise knowledge integration based on ontology;
基于ontology的企业知识集成研究
2.
Research on knowledge integration technology of CAD/CAPP/CAM based on feature;
基于特征的CAD/CAPP/CAM知识集成技术研究
4) knowledge cost
知识成本
1.
Knowledge Cost of Innovative Enterprise and Its Control Strategies Based on BOX System;
基于BOX体系的创新型企业知识成本及其控制策略
5) knowledge ontology
知识本体
1.
Innovation design techniques of popular ornament based on knowledge ontology;
基于知识本体的流行饰品创新设计技术
2.
Research on topic maps based on Web knowledge ontology;
基于Web知识本体的Topic Maps研究
3.
Representation hiberarchy of product knowledge ontology was analyzed and configuration knowledge classified levels and some relative concepts were presented such as component,function,port,resource, relation and constraint etc.
针对目前在配置知识描述和共享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基于本体的产品配置知识表达方法,分析了产品知识本体的表达层次结构,定义了配置知识的分类层次和产品配置知识本体的特定建模概念,如部件、功能、端口、资源、关系、约束等,并结合水泵产品建立了相应的产品配置知识本体模型,运用本体建模语言DAML+OIL进行水泵产品配置知识描述,从而使配置模型易于表达和共享。
6) ontology
[英][ɔn'tɔlədʒi] [美][ɑn'tɑlədʒɪ]
知识本体
1.
Construction of Ontology in Chinese Language Framework Network;
汉语框架网络知识本体构建研究
2.
Design of ontology based semantic information retrieval framework;
基于知识本体的语义信息检索框架设计
3.
Research on Ontology Based E-learning System;
基于知识本体的E-learning系统研究
补充资料: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
《保护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公约》(TreatyonIntellectualPropertyinRespectofIntegratedCircuits),简称《华盛顿公约》(WashingtonTreaty),1989年5月26日缔结于美国华盛顿。
《华盛顿公约》共2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联盟的建立;定义;条约的客体;保护的法律形式;国民待遇;保护范围;实施、登记、公开;大会;国际局;修改;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保障;保留;争议的解决;参加;生效;退出;文本;保存人;签字。该公约明确规定,“集成电路”是指一种产品,在它的最终形态或中间形态,是将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集成在一块材料之中和/或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布图设计(拓扑图)”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
《华盛顿公约》规定成员国应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实行注册保护,注册申请无须具有新颖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所有人在其产品投入商业领域后两年之内提交申请即可,保护期至少为10年。受保护的条件除了“独创性”、“非一般性”之外,还有“非仅仅其有关功能的有限表达方式”。公约还规定了国民待遇,即各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只能要求与本国国民一样地履行手续,并给予同样的保护。这与诸版权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不同,而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相似。
1989年中国成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
《华盛顿公约》共20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联盟的建立;定义;条约的客体;保护的法律形式;国民待遇;保护范围;实施、登记、公开;大会;国际局;修改;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保障;保留;争议的解决;参加;生效;退出;文本;保存人;签字。该公约明确规定,“集成电路”是指一种产品,在它的最终形态或中间形态,是将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部分或全部互连集成在一块材料之中和/或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布图设计(拓扑图)”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和其部分或全部集成电路互连的三维配置,或者是指为集成电路的制造而准备的这样的三维配置。
《华盛顿公约》规定成员国应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实行注册保护,注册申请无须具有新颖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所有人在其产品投入商业领域后两年之内提交申请即可,保护期至少为10年。受保护的条件除了“独创性”、“非一般性”之外,还有“非仅仅其有关功能的有限表达方式”。公约还规定了国民待遇,即各成员国对于其他成员国的国民或居民,只能要求与本国国民一样地履行手续,并给予同样的保护。这与诸版权公约中的国民待遇不同,而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相似。
1989年中国成为《华盛顿公约》的成员国。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