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PN Entity
VPN实体
2) VPN architecture
VPN体系结构
3)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VPN
1.
IPSec and Its Application Research i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IPSec及在VPN中的应用研究
2.
With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n the world,the application of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in the corporation has become prevalent.
虚拟专用网络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的快速发展和在企业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文章主要介绍了VPN的基本概念,隧道技术,隧道协议,着重阐述了VPN的三种入网方式:远程访问虚拟网(Ac-cessVPN)、企业内部虚拟网(IntranetVPN)、企业扩展虚拟网(ExtranetVPN),并采用校园VPN实例来说明。
3.
Based on internet data center and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the method use the designing model of the collapsed core.
讨论了依托 IDC机房或各省数据局 ,采用 VPN连接线路 ,安全、稳定、高效地建立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化平台的方式、方法。
5) double VPN
双VPN
1.
This paper focus on th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large agricultural enterprise, gives a detailed discussion on how to design high reliability strategy for the network application, and presents an effective and advanced solution with structural redundancy and double VPN in the matter of network and application.
为此,针对大型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重点讨论了建设过程中网络应用高可靠性策略的设计方法,并从网络及应用两个层面提出使用结构冗余与双VPN等先进的解决方案。
6) multi-VPN
多VPN
1.
The system of network security technology based on multi-VPN is discussed.
提出了基于多VPN级联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补充资料:《核材料实体保护公约》
《核材料实体保护公约》
The Convention on the Physical Protection of Nuclear Material
《核材料实体保护公约》(The Convention onthe Physiea1Proteetion of Nuelear Material)有关保护核材料安全的国际公约。于198。年3月3日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和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签字,1987年2月8日生效。截至1993年底,《公约》共有50个缔约国。 《公约》的主旨是,保护核材料在国际运输中的安全,防止未经政府批准或授权的集团或个人获取、使用或扩散核材料,并在追回和保护丢失或被盗窃的核材料,惩处或引渡被控罪犯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对《公约》范围内的罪犯建立普遍管辖权,防止核武器扩散。 《公约》由序言、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其主要内容是:①缔约国确保在其境内的核材料或装载属于其管辖的船舶或飞机上的核材料,在国际运输中按规定的级别予以保护。②缔约国承诺不输出或输人,亦不准许他国经其陆地、内河航道、机场和海港过境运输核材料,除非取得保证该材料已按规定的级别受到保护。③在核材料被偷盗、抢劫或受到威胁时,缔约国应向任何提出请求的国家提供合作,以追回失落的核材料。④规定了犯罪定义、管辖权,对被指控罪犯的起诉和引渡程序。⑤除对国内使用、储存和运输中的民用核材料所明确作出的承诺外,《公约》不影响缔约国对此种材料的主权权力。⑥缔约国之间对公约的解释和适用发生争端时,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争端任何一方请求,应提交仲裁或国际法院裁决。对后两种争端解决程序,公约允许保留。⑦规定了核材料的分类办法,以及相应的实体保护级别。 根据《公约》第十六条的规定,《公约》缔约国于1992年9月29日在维也纳召开《公约》审议会。会议通过的最后声明重申核材料实体保护并为此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认为公约是适当的,并促请尚未加人《公约》的所有国家加入《公约》。 中国于1989年l月10日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递交加人书,并同时声明对《公约》第十七条2款所规定的两种争端解决程序提出保留。《公约》于1989年2月9日对中国生效。(李东晖)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