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athematical expression of authority management
权限管理的数学表示
2)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数字权限管理
1.
It is a comprehensive model and covers traditional access control, trust management,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使用控制模型是最近提出的对数字对象进行使用和访问的控制模型,它包含了传统访问控制、信任管理和数字权限管理的问题域,是一个综合型模型。
2.
Several feasible schemes were obtained by applying the techniques of web service and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and then the optimized scheme was identified through comparison.
通过综合利用Web服务和数字权限管理等技术,获得了几种可行方案,通过比较确定了最终方案。
3)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数字权限管理
1.
A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system suitable for IPTV;
一种适用于IPTV的数字权限管理系统
2.
a Summary of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and its Application in Higher Education Sector;
浅谈数字权限管理及其在高校中的应用
3.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数字权限管理技术(DRM)应用研究
4) DRM
数字权限管理
1.
DRM Systems for E-books:A Comparative Study;
电子图书数字权限管理系统比较研究
2.
With the pervasive usage of digital product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should be established.
随着数字产品的普遍使用以及Internet的快速发展,数字权限管理技术应运而生。
3.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is the technical tool that is used to handle 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wh.
所以,如何保证数字内容市场中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成为人们目前关心和研究的主要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数字权限管理技术。
5) data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数据管理权限
6) weight of representation
表示的权
补充资料:《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哪些权限?
《城市规划法》对城市规划管理赋予了七种权限,即立项参与权、建设用地核定权、建设工程批准权、用地调整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和复议裁决权。
(1)立项参与权。《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任务书(计划)方面的参与权。
(2)建设用地核定权。《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指建设用地)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建设用地具有定性(使用性质)、定位(用地位置)、定界(用地界限)和定量(用地面积)的“四定权”。
(3)建设工程批准权。《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可以施工的批准权。
(4)用地调整权。《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做作出的调整用地的决定。”实际上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城市用地进行调整的调整权。
(5)监督检查权。《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与检查权。
(6)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规定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政处罚权。
(7)复议裁决权。《城市规划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规定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有行政复议的复议裁决权。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