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integrity authentication
完整性认证
1.
A novel self-embedding fragile watermarking technique is proposed for image integrity authentication, where image-dependent uncertainty is introduced to overcome the security problem existing in most algorithms.
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自嵌入易损水印技术用于图像的完整性认证 提出引入基于图像的不确定性来克服其他算法中存在的安全缺陷 通过结合图像特征及相机密钥来产生基于图像的密钥来实现这一目的 相机密钥的惟一性解决了密钥的管理问题 算法把图像本身的信息作为水印嵌入 ,认证时可直接进行而不需要其他的水印参照信息 给出了性能分析 ,表明当嵌入的信息量较大时可以得到较高的篡改检测概率 分析了可能的攻击方式并给出了相应的攻击概率和检测概率 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是有效
2.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integrity authentication for low bit-rate video,a new video authentication scheme based on fragile watermark was proposed.
264/AVC视频流的完整性认证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脆弱水印的认证算法。
3) complete authentication
完整性认证
1.
This paper proposes a real time watermarking algorithm in the bit domain for complete authentication.
本文提出一种用于视频产品完整性认证的位域实时视频水印的算法。
4) Integrated authentication
完整性认证
1.
Based on the research with the digital watermarking technique particularly the authentication watermarking technique, the thesis put forward two kinds of digital watermarking projects of the integrated authentication of digital image: fragile and semi-fragile digital watermarkin.
本文通过对数字水印技术尤其是认证型水印技术的系统研究,给出了用于数字图像完整性认证的两种数字水印方案:完全脆弱性数字水印和半脆弱性数字水印,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国内外现有的各种典型算法,指出其主要的不足之处。
6) Data integrality
数据完整性
1.
Discussion of a data integration mechanism with data integrality;
一种保持数据完整性的数据集成机制的探讨
2.
In most cases, data integrality may be guaranteed with domain integrality,entity integrality and reference integrality,but in some other cases of somehow more comlecated business logic,the user has to definite its own data completion and take advantage of trigger technology as well as other technology t.
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库中的数据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它是数据库设计中首要考虑的问题,必须保证所有数据处于正确的状态。
补充资料: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
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关,能够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可采性指证据必须在法律所容许,可用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
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的重要内容。立法要求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必须与他的主张和争议事实绝对有关,与案件无关的应予排除,以限制法庭调查的范围。法庭采纳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的证据不一定都具有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如在一般情况下,传闻证据不得采纳;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品格证据不得采纳,刑事案件中除非被告人先提出自己品格良好作为证据,法庭不得采纳品格证据;有关联的证言可能因证人无资格作证或拒绝作证而被排除,等等。英美法系国家允许当事人提出他们认为适当的证据,如一方提出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经对方提出异议,法官可予以制止。
大陆法系国家诉讼中,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法官在组织法庭调查时,应明确指出待证事实,严格排除无关联的证据。立法上没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繁琐规则,证据是否采纳,由法官自由裁断。但也有若干限制性规定,如非法取得的刑事被告人的供述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等。
在中国立法中,也有某些关于证据关联性和可采性的原则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时,如果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应当制止;除《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证据种类外,其他材料如匿名信等,不得作为证据;法律规定在证明某些民事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时,必须有合同、公证证书等书面证据作证。
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的重要内容。立法要求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必须与他的主张和争议事实绝对有关,与案件无关的应予排除,以限制法庭调查的范围。法庭采纳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的证据不一定都具有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如在一般情况下,传闻证据不得采纳;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品格证据不得采纳,刑事案件中除非被告人先提出自己品格良好作为证据,法庭不得采纳品格证据;有关联的证言可能因证人无资格作证或拒绝作证而被排除,等等。英美法系国家允许当事人提出他们认为适当的证据,如一方提出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经对方提出异议,法官可予以制止。
大陆法系国家诉讼中,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法官在组织法庭调查时,应明确指出待证事实,严格排除无关联的证据。立法上没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繁琐规则,证据是否采纳,由法官自由裁断。但也有若干限制性规定,如非法取得的刑事被告人的供述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等。
在中国立法中,也有某些关于证据关联性和可采性的原则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时,如果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应当制止;除《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证据种类外,其他材料如匿名信等,不得作为证据;法律规定在证明某些民事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时,必须有合同、公证证书等书面证据作证。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