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direct liability; straight debt
直接负债
4) direct outward dialing
直接外拨
5) direct bond price
直接债券价值
6) direct externality
直接外部性
补充资料:分散协调的外债管理体制
分散协调的外债管理体制
【分散协调的外债管理体制】一个国家指定 某几个部门负责分管或兼管利用外资的各项工 作,各部门之间依靠互相协调发挥各自的特 长,实现分散的外债管理。由于各国经济体制 不同,在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上各有特色。有 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一是根据外债管理职能 将计划制定部门分开。如土尔其外债管理部门 有三个:国家计划调节办公室,负责制订借款 计划,确定对外筹资规模,批准投资项目;中 央银行负责对外谈判,签订借款协议,办理有 关金融业务;总理府设有外债办公室,负责搜.集外债信息,汇总到数据库,再加以电脑加 工,为分析预测提供资料。除上述外,中央银 行在安卡拉的分行专门办理外债的还本付息业 务。二是根据外债的性质分为公共债务管理部 门和私人债务管理部门,有些国家还要做更细二韵刽分今J列如丁洒班牙有外国贷款委员会,负 责制订外债管理政策,审批所有国家机构和一国 营公司企业的对外借款,为需要担保的公共部 门提供借款担保。西班牙银行审批非贸易项下 私人部门的对外借款,并承担外债统计监测工 作;财政部负责审批私人的商业借款和大部分 外国投资。 集中统一的外债管理和分散协调的外债管 理没有严格的区分,有些国家实行介于两者之 间的外债管理体制,因为偏重任何一种都存在 一定的缺陷。集中统一的外债管理能够比全面 地掌握有关外债的各种信息,便于国家制订统 一政策,可以避免多头管理所带来的业务交 差,减少大量额外的协调工作。但是专门设立 外债管理机关,偏重对外债管理,有时会与国 内其它部门经济管理相脱节,从而形成内债与 外债发展不平衡。分散协调的外债管理,优点 在于可以发挥各部门管理外债的特长,使外债 管理较容易与国内各部门的经济管理相结合; 缺点是各部门不容易做到较好的协调,有时会 政出多门,借款单位执行困难,对客观经济管理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实行外债管理的国家,不必追求采取何种管理模式,应根据本国的经济体制以及对外债管理的需要来设置外债管理机构,明确外债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外债管理体制。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