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ault recovery model and scheme
故障恢复模型和策略
2) fault recovery
故障恢复
1.
Case-based reasoning method for fault recovery with expanded similarity space;
扩展相似度空间的案例推理故障恢复方法
2.
Some key techniques including communication among the nodes, load balancing and scheduling, parallel compiling, parallel debugging, fault recovery and parallel programming environment for developing COW and the new advances in these techniques are analyzed in detail in this paper.
对建立实用并行机群所需的机间通信、负载平衡和调度策略、并行编译、并行调试、故障恢复与容错、以及并行程序设计环境等关键技术及其研究开发工作的新进展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
3) fault restoration
故障恢复
1.
A model for fault restoration based on MPLS-DiffServ traffic engineering;
一种基于MPLS-DiffServ流量工程的故障恢复模型
2.
Study on message drop and disorder in MPLS fault restoration;
MPLS故障恢复中报文丢失及失序问题研究
3.
An evaluation method for fault restoration performance of MPLS networks based on m:n policy;
一种基于m:n策略的MPLS网络故障恢复性能评估方法
4) service restoration
故障恢复
1.
Advances of the distribution system service restoration;
配电网故障恢复研究现状与展望
2.
Shipboard power system service restoration based on the chaos genetic algorithm;
基于混沌遗传算法的舰船电力系统故障恢复
3.
A distribution network reconfiguration algorithm based on least weight tree for service restoration after faults;
基于最小生成树理论的配电网故障恢复算法
5) recovery
[英][rɪ'kʌvəri] [美][rɪ'kʌvərɪ]
故障恢复
1.
A Method of MPLS-based Network Recovery;
一种MPLS网络的故障恢复方案
2.
Scheme of MPLS-based Recovery;
一种MPLS的故障恢复方案
3.
A New Method of MPLS-based Network Recovery;
一种新的MPLS网络故障恢复算法
6) failure recovery
故障恢复
1.
A distributed algorithm of failure recovery;
一种分布式故障恢复算法
2.
This paper gives the QoS realization methods with some key technologies such as the architecture ,traffic engineering ,loop control ,failure recovery and precaution and so on,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MPLS(multi-protocol label switching) technology.
基于MPLS技术的基本原理,从体系结构、流量工程、环路控制、故障恢复与防止等关键技术出发,对实现QoS的方案展开研究,在实际应用中,通过有限的软硬件升级,实现端到端的QoS保证。
3.
A functi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levant parameters of the failure recovery and the productivity of an automatic assembly unit is established.
在建立自动装配单元生产率与故障恢复有关参数的函数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装配生产率的最佳故障恢复路径的确定方法,以及故障恢复有关参数敏感性的分析方法,可作为自动装配单元设计和改进的依据。
补充资料:德国农奴制的恢复和加强
16~17世纪德国境内领主自营地扩大,对农民的强制性劳役剥削重新得到加强的过程。
背景 14~15世纪,德国经济曾有较大的发展。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虽落后于英国、尼德兰和意大利等国,但也相当繁荣。城市行会手工业已逐渐取代农村手工业而占据重要地位,纺织、采矿、武器制造、雕刻和印刷等行业誉满全欧,许多产品以其高超的质量远销国外。德国北部城市的汉萨同盟在14~15世纪内几乎掌握了半个欧洲大陆的贸易,并控制了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商路。农业中耕地面积逐步扩大,代役租制普遍推广,劳役制已不再占统治地位。
但从16世纪初开始,正当其他先进的西欧国家的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获得迅速发展的时候,德国经济却衰落和倒退了。这不仅是由于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引起了世界商路的改变,封建的行会制度和政治割据局面严重地阻碍了工业的发展,决定性的原因则是封建农奴制的恢复与加强。
过程 1524~1525年德国农民战争遭到镇压,封建领主阶级的统治加强了,他们乘机强占农民的土地,使许多地区农民加速破产,从而为农奴制的恢复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自地理大发现后,英国和荷兰的工商业迅速发展起来,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大增,而"价格革命"(见欧洲16世纪价格革命)又使农产品价格急剧上涨,这使得德国封建领主进一步加强对农奴的剥削,以便生产和输出更多的农产品,以增加货币收入。
因此,从16世纪20年代中期起,德国的农奴制度重新加强起来。到三十年战争(1618~1648)以后,它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并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中叶。德国农奴制的恢复与加强,主要表现为领主自营地面积的增加与劳役制剥削的扩大,封建主竭力推行以劳役地租为基础的大庄园制,组织大规模农业生产,以供应出口。
各地区的差别 由于德国各个地区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农奴制的恢复和加强在形式上也有差别。在劳役制原来比较普遍的易北河以东的东北部地区,劳役迅速扩大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剥削形式。为扩大粮食和农业原料生产以供出口,领主在夺占农民土地以扩展自营领地的同时,强制农民更多更重地服劳役。大批农民变成了只领有一间茅屋和一小块菜园的农奴式的雇农,领主对农民的专横权力和农民对领主的依附程度都比西部严重得多。领主从诸侯那里获得了"领地裁判权",以此作为限制和剥夺农民财产及人身自由的有力工具。领主强迫农民每周服劳役3~4天,甚至把劳役义务扩展到农民的妻子儿女身上。农奴的身家性命都成了领主的财产,常常被出卖、出借或被典当,甚至被作为赌注。在梅克伦堡,法律竟规定农奴可以作为货物被转让出售。
在长期实行代役租制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法律地位也大为恶化。领主除了不断增加代役租外,还任意限制农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如在巴登邦,农民在出卖、交换和继承产业时,必须付给领主一大笔"转手费",一般相当于该产业价值的1/5至1/3。农民在一年中须为地主服2~4星期的劳役。此外,农民结婚须经领主同意,并须向领主献出自己最珍贵的物品。
德国农奴制的恢复和加强,使农民的处境恶化,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也严重影响了工业的发展。
背景 14~15世纪,德国经济曾有较大的发展。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虽落后于英国、尼德兰和意大利等国,但也相当繁荣。城市行会手工业已逐渐取代农村手工业而占据重要地位,纺织、采矿、武器制造、雕刻和印刷等行业誉满全欧,许多产品以其高超的质量远销国外。德国北部城市的汉萨同盟在14~15世纪内几乎掌握了半个欧洲大陆的贸易,并控制了北海和波罗的海的商路。农业中耕地面积逐步扩大,代役租制普遍推广,劳役制已不再占统治地位。
但从16世纪初开始,正当其他先进的西欧国家的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获得迅速发展的时候,德国经济却衰落和倒退了。这不仅是由于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引起了世界商路的改变,封建的行会制度和政治割据局面严重地阻碍了工业的发展,决定性的原因则是封建农奴制的恢复与加强。
过程 1524~1525年德国农民战争遭到镇压,封建领主阶级的统治加强了,他们乘机强占农民的土地,使许多地区农民加速破产,从而为农奴制的恢复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自地理大发现后,英国和荷兰的工商业迅速发展起来,对粮食和原料的需求大增,而"价格革命"(见欧洲16世纪价格革命)又使农产品价格急剧上涨,这使得德国封建领主进一步加强对农奴的剥削,以便生产和输出更多的农产品,以增加货币收入。
因此,从16世纪20年代中期起,德国的农奴制度重新加强起来。到三十年战争(1618~1648)以后,它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并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中叶。德国农奴制的恢复与加强,主要表现为领主自营地面积的增加与劳役制剥削的扩大,封建主竭力推行以劳役地租为基础的大庄园制,组织大规模农业生产,以供应出口。
各地区的差别 由于德国各个地区的具体历史条件不同,农奴制的恢复和加强在形式上也有差别。在劳役制原来比较普遍的易北河以东的东北部地区,劳役迅速扩大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剥削形式。为扩大粮食和农业原料生产以供出口,领主在夺占农民土地以扩展自营领地的同时,强制农民更多更重地服劳役。大批农民变成了只领有一间茅屋和一小块菜园的农奴式的雇农,领主对农民的专横权力和农民对领主的依附程度都比西部严重得多。领主从诸侯那里获得了"领地裁判权",以此作为限制和剥夺农民财产及人身自由的有力工具。领主强迫农民每周服劳役3~4天,甚至把劳役义务扩展到农民的妻子儿女身上。农奴的身家性命都成了领主的财产,常常被出卖、出借或被典当,甚至被作为赌注。在梅克伦堡,法律竟规定农奴可以作为货物被转让出售。
在长期实行代役租制的西部地区,农民的生活状况和法律地位也大为恶化。领主除了不断增加代役租外,还任意限制农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如在巴登邦,农民在出卖、交换和继承产业时,必须付给领主一大笔"转手费",一般相当于该产业价值的1/5至1/3。农民在一年中须为地主服2~4星期的劳役。此外,农民结婚须经领主同意,并须向领主献出自己最珍贵的物品。
德国农奴制的恢复和加强,使农民的处境恶化,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也严重影响了工业的发展。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