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everity of leaf damage
叶片伤害程度
3) Apparent injure in leaf
叶片表观伤害
4) leaf injury index
叶片伤害指数
5) av-erage of chlorosis of leaves
叶片为害度
6) Leaf injury
叶伤害
补充资料:《涉及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公约》
《涉及人身伤害与死亡的产品责任公约》
Convention on Product Liability Related to Personal Injuries and Death
Sheji Renshen Shanghai YU 51阴闪de ChanPin ZerenGa飞扮ue《涉及人身伤容与死亡的产品贵任公约》(肠砒瓜俪on乃记讹tl勿b“勿凡如沈J toPe加翔以扭加庇3and块以h)又称《斯特拉斯堡公约》。关于产品责任的区域性条约之一。由欧洲共同体理事会拟定,于l盯7年1月27日起由该理事会的成员国签字。该公约已经对成员国正式生效。 公约共19条和1个附件。其主要内容为:①关于产品贵任的原则。公约对产品贵任适用严格责任归贵原则,并要求各缔约国应在不迟于公约对其生效之日起使其国内法符合公约的各项原则。②关于生产者的范围。公约将4种人列为生产者,即生产商(含装配零部件和商品的制造商);产品进口商;任何使自己的名字、商标或者其他识别特征出现在商品上面,将其作为自己产品的出示者;产品没有标明任何生产者的身份时,则每个供应商均视为生产者。③关于生产者的赔偿责任及其确认。生产者应当承担其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赔偿责任。若数人对同一损害负有责任,则每个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④关于受害人权索赔的人的自身过失。在考虑了索赔人自身过所有情况以后,侵害人可以减少或者拒绝赔偿。于损害赔偿及其赔偿限额。规定损害赔偿范围仅人身伤害,不包括财产的损失;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数额取决于有关各国国内法的规定。(纪正公有的关于体﹄甘内乏入们夕口d人,嘴、、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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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