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 compensation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 compensation was enumerated and analyzed in the views of economics,and law and with the emphasis of the theaties of the public good,the exterior and the labour value in economics private property right,the clash and balance between the environmental right and th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rights in law,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本文从经济学、法学等方面阐述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着重分析了经济学领域的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和劳动价值论,法学领域的私有财产权理论、环境权与生存发展权的冲突与平衡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生态安全等其他方面的理论。
2.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implement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 compensation.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破坏问题已日益突出,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3)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compensation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1.
Based on the them, the paper analyses the collective right to do certification, forest classification division, management and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compens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the problems.
选择贵州省具有代表性的集体林区锦屏县,采用参与式农村评估方法(PRA),在对三个村、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访问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了该县集体林区公益林在确权发证、森林分类区划、经营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
Two theoretical_hypotheses were studied on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compensation falsification.
证伪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研究的2个理论假设:具有正外部性的经济活动需获得补偿,森林生态效益(使用价值)即森林生态价值。
5) compensation fee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额
1.
Results show that the measur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pensation fee is not rational at present.
对广州市主导森林生态效益进行了影子价格评价,得出结论:目前广州市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额的计量和实施存在着不合理现象。
6) The forest compensation cost of ecological effect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
补充资料:补偿基金
社会总产品中用于补偿生产中已经消费掉的生产资料的那部分基金。其实物形式包括种类繁多的生产资料,如机器、设备、工具、原料、燃料、辅助材料等,这部分生产资料不能作为社会收入用于个人消费和积累,必须继续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再生产过程。这是使生产保持原有的规模即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必需的。
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补偿基金不仅具有实物形态,同时还采取价值形态。补偿基金在价值形态上是商品价值(c+v+m)的一部分,即相当于其中c的部分。这部分价值随着商品的销售(即以货币的形式收回),采取专用货币基金(折旧基金和流动基金)的形式。这样,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就可以保证下一生产周期的价值生产在原有的规模上顺利进行。补偿基金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必须平衡。如果企业拥有必需的价值形态的补偿基金,但却无法购回已消耗的生产资料,或不能购足必需的数量使消耗的生产资料得到补充和替换,简单再生产便无法进行。
补偿基金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基金。马克思认为,其中暂时闲置不用的部分如折旧基金,在一定时期可作为积累基金使用。不过这是有限度的,只能以不影响原有的生产规模为原则。
补偿基金是任何社会形态所必需的。一般地说,补偿基金在社会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取决于社会生产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结构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越高,补偿基金的比重越大。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补偿基金的比重也在增大。探索运用补偿基金的规律性,更合理地加以运用,对于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都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补偿基金不仅具有实物形态,同时还采取价值形态。补偿基金在价值形态上是商品价值(c+v+m)的一部分,即相当于其中c的部分。这部分价值随着商品的销售(即以货币的形式收回),采取专用货币基金(折旧基金和流动基金)的形式。这样,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就可以保证下一生产周期的价值生产在原有的规模上顺利进行。补偿基金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必须平衡。如果企业拥有必需的价值形态的补偿基金,但却无法购回已消耗的生产资料,或不能购足必需的数量使消耗的生产资料得到补充和替换,简单再生产便无法进行。
补偿基金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基金。马克思认为,其中暂时闲置不用的部分如折旧基金,在一定时期可作为积累基金使用。不过这是有限度的,只能以不影响原有的生产规模为原则。
补偿基金是任何社会形态所必需的。一般地说,补偿基金在社会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取决于社会生产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结构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越高,补偿基金的比重越大。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补偿基金的比重也在增大。探索运用补偿基金的规律性,更合理地加以运用,对于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快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都具有重大意义。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