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raffic accident cycle
事故周期
2) short period accident
短周期事故
3) prompt period accident
瞬发周期事故
4) trip period
事故保护停堆周期
5) stoppage period
故障周期
6) casualty date
事故日期
补充资料:《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Code of Investigation for the Electric Power Production Accidents
Dionye Shengehan Shlgu Dlaoeho Gu}e比ng《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G对‘of了蒯己以心以如for the Eleet沦尸刚‘r尸犷心uct俪A“以心洲‘s)中国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电力生产和荃本建设中发生的设备异常情况和人身伤亡进行调查所必须遵循的规定和管理规则。它是电力行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规程之一。 最早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1950年由中央人民政府嫌料工业部颁发,名称为《事故处理暂行规程》,1951年更名为《电业事故报告统计规程》,以后历经五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的是1994年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一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分为总则、事故、障碍、拳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安全考核等六章.附有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障碍)报告格式、月及年度统计报表格式。规程中的设备事故(障碍)同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统计一般具有等价可比性,在设备非计划停运分类部分能相互衔接。 .故电力生产事故分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两大类。 人身事故对各种人身伤亡事故的确认,按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分特别重大死亡、重大伤亡、死亡、重伤和轻伤五种。在认定企业是否发生上述事故时,要同时看事故后果和有无责任。 设备事故分设备非计划停运、降低出力和少送电(热),电能质量降低,经济损失和其他事故等四种。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分为特别重大李故、重大事故和事故三个级别。事故的认定仅视其后果,不考虑事故之原因和责任。 对一些后果不严重、经济损失不大的设备故障和非计划停运等,规定作为设备一类障碍统计上报,不列人考核范围。 .故调查对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障碍),按分级管理和监督监察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特别重大事故按事故发生单位所处的地区或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会同企业主管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重大设备事故由企业组织调查组调查,必要时企业主管单位派员参加。涉及两个及以上发供电企业的重大设备事故,由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人身重伤事故、轻伤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和一类障碍均由事故发生单位领导组织调查。 规程对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的职贵、事故调查内容、事故原因和贵任分析、反事故措施以及事故调查报告书格式、批复及结案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