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ovince
[英]['prɔvɪns] [美]['prɑvɪns]
省域
1.
The course of industrialization in China and difference of province;
我国工业化的实现程度及省域差异研究
2.
Research on some basic issues of strategy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 province;
省域战略投资管理的基本问题研究
2) provincial
[英][prə'vɪnʃl] [美][prə'vɪnʃəl]
省域
1.
Shaping and identification of provincial central cities basing on Jiangsu Province;
省域中心城市的内涵与选择——以江苏省为例
2.
Provincial Tax Authorities Restructuring Research Based on Large Departments System Reform;
大部门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我国省域税务机关重组问题研究
3.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provincial compulsory education refers to the balanced condition between all kinds of conditions and facilities that education needs and education investment.
省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软、硬件办学条件及教育经费投入实现相对均衡,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高标准、均衡化,在省域内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初步实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和公平。
3)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in provinces
省域高校
4) provincial economy
省域经济
1.
This paper,according to the basic rul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rovincial macro-economy operation,to improve the precision of prediction and to use for reference of the existing prediction method,explores the predictive mode and the combination in the provincial economy.
本文根据省域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与特点,着眼于提高省域宏观经济的预测精度,结合现有的宏观经济预测方法,探讨宏观预测模型与省域经济的契合问题,提出预测精度较高且具有很强针对性的组合预测法。
5) provincial area logistics
省域物流
1.
The article uses the method of fuzzy clustering to evaluate the comprehensive strength,and sets up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provincial area logistics development.
采用模糊聚类方法对省域物流发展综合实力进行评价,利用建立的省域物流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聚类方法对黑龙江省域物流发展进行聚类分析,提出黑龙江省省域物流发展可划分为哈大齐、哈牡绥、佳木斯城市群三个物流区域,根据其不同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补充资料:全国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法》规定:“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分别组织编制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这是总结了国内外城市规划的历史经验,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而提出来的,开展这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编制城镇体系规划是城市规划工作序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稳步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口转向第二、第三产业,转向城市,也就是说,在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城市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根据“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拟定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的城市化进程和目标,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是引导生产力和人口合理分布,落实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城市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在很大程度上受周围城市以及区域发展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城镇体系规划不仅是指导城市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设置市、镇建制和调整、变更行政区划的重要参考。
此外,城镇体系规划还是正确引导、合理控制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模与标准,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发展的重要手段。
2。组织编制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体系规划,是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把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主要是考虑到该项工作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宏观指导作用。城镇体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表现形式,是政府对全国和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宏观调控与引导的重要手段,它又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的广泛领域和许多部门,需要政府来组织并进行有效的综合、协调。
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首先要在确定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十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对产业结构的变化及城市化水平进行预测与规划;第二要根据生产力和区域交通运输网的发展,对城镇的规模及其分布进行预测与规划;第三要分析全国和省域各级中心城市的影响范围,并确定各中心城市的职能及发展方向;第四要在分析各城镇历史改革及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规划新设置市、镇的数量;第五要提出近期宜重点发展的城市,明确其发展方向以及人口和用地的规模;第六要提出完善城镇体系所必需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布局;第七要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