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史
建筑史指建筑物的历史或对建筑历史的研究,即对建筑物的既往或建筑活动的既往进行的调查研究。也称建筑历史。(参见条目:考古)。
自从有人类便开始了对于人造环境不懈的追求 , 在人类文明化历史中建筑本身对于文明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反映或影响,所以各国个文明圈之间对于建筑史的分类和描述有着不小的差异 。 建筑史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建筑风格演变学 。 (Baustilkunde_de . Architectural style_en)
中国对建筑历史的研究一般分为西方建筑史和中国建筑史。根据时间又分别分为古代史和近现代史。西方古代建筑史的研究对象是西方的古代建筑,事实上是一脉延续至今的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等时期的建筑。
在欧洲大部分地区和美国建筑史的研究是按照现代对于世界建筑风格变化的认识按文明圈划分门类,以时间先后列序并综合评价。 其中有欧洲及中近东建筑风格 , 远东建筑风格 ,非洲建筑 , 玛雅建筑 , 印度建筑等 。
建筑史主要学习建筑学的演变和历史,它横跨世界需要靠考虑到各种各样方面的影响:艺术性,社会文化,政治,经济和技术。 总之, 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相关意志(无形的作用, 目的, 标志) 和建筑的环境(物质表, 窗口, 屋顶, 道路) 通过生活的需要(食物, 工作, 圣餐等。) ,在历史背景之内的综合。 建筑历史, 象其他历史知识的形式一样, 是依于历史的局限和潜在性作为原则的。 结果是在建筑学的研究中需要有大范围视角。
在19 世纪, 过去的建筑学被了解为公式, 强调形式的形态特征, 技术和材料。 这个期间也可以看到独立建筑师的诞生, 清晰的意图与艺术性的活动主题合并。 在这些方面, 建筑史是艺术史的亚学科,它聚焦在设计建筑物和城市的原则和样式的历史演变。
在后现代多元论压力下, 最近理论家尝试将建筑学对各种各样的新解释开放。在90 年代中期流行的新语言学理论试图将建筑元素理解为一种自治语言,对进行中的重点理论项目作出贡献。解释学工作构成对建筑历史的其它视角, 并且在建筑学的情势本质作为了解现象学的中心。虽然这两种方法是从语言方面确认建筑的时候,重点理论主要是自我参考的。
现在机会主义的风气能看作对形而上学早先理论的反应, 起先是在全球化的超现代主义的显现, 然后资本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民主。后殖民主义知识的增长鼓励了对早先被拓殖的国家建筑学的复审和从不适当的西部教条寻求释放它的历史和实践。
建筑历史的创立作为一个西方的原则在被清晰反射在西部建筑发展的历史中, 对非西方建筑学的理解经常在较少的历史背景下进行。 西方殖民主义使事态进一步复杂化。后现代历史记叙试图论及这样问题,但是他的主题的范围在史学家之中没有得到共识,甚而独立的史学家改变了横跨时间的方法; 特别是改变的框架可以被追踪到流行书籍Banister Fletcher先生的许多版本。 但总体来说, 建筑史反映它的历史发展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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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史研究的演进
从世界范围来看 , 建筑历史的研究经过了一个从片面到全面 , 从自我本位到相对中立的过程 。 其中以英国的建筑史典籍 弗莱撤建筑史为例 , 在第一版本中只列出了西方人是已久的从中近东初期文明风格到文艺复兴风格的主线 ,而到了第四版才出现的建筑之树中引入了当时已经开始研究的远东建筑风格以及其他一些非欧洲的风格进入 ,但是只是作为相对于欧洲的历史性风格而言的非历史性风格出现 。 而到了1961年的第17版本 ,因为对东方的持续研究使得西方的学者认识到了东方风格的历史性 ,因此将建筑之树变成贯穿始末的两大部分,并且将非历史性风格更名为东方风格 ,将历史性风格更名为西方风格 ,取消了建筑之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