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ulti-ownership property rights system of natural resources
多元资源产权体系
2) diversification of property right subject
产权主体多元化
1.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bachground and siginificance of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 discusses the main contents of the study on diversification of property right subject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 and analyzes the dificullit points and main directions of the property right reform in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
介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与意义,论述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研究的主要内容,分析了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难点及主攻方向。
3) resources property right
资源产权
1.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resources to capital requires certain conditions,among which the resources property right is the biggest barrier in our country s resources capitalization process.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对资源产权的认识单一、绝对,一味强调国家对资源的绝对权利和控制,造成很多资源产权缺失或不完整,应该根据产权的不同属性来划分产权权力的归属,相应增加地方和个人的权力。
4) property right recourses
产权资源
1.
The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roperty right recourses of the modern enterprises depends on optimizing the route of the distribution of property right resources.
现代企业国有产权资源运行效益递增,有赖于企业国有资源交易配置的路径优化。
6) system of mineral assets evaluation
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体系
补充资料:资源产权
资源产权
resource property rights
2 iyuan ehanquan资源产权(resouree property rights)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理解是指赋予资源权利主体的一切保护资源价值特征的权利,包括资源债权和资源物权。资源债权是指资源权利主体处置资源使自己或有债务关系的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资源产权狭义理解就是资源债权。这里的债不单是一般借贷关系,而是泛指通过契约、侵权行为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资源物权是指资源权利主体对资源占有、享用和处置的权利,它又可以分为资源自物权和他物权两类。前者是指资源权利主体对自己所有资源享有的权利;后者是指资源权利主体对他人所有资源享有的权利。债权属于对人权,它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人,它是通过个人选择方式来确立的。物权属于对世权,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包括除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它是通过公共选择方式来确立的。 通常,完整的资源产权总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它是一组权利(或一个权利集合)。内容包括:①资源使用权。即在权利允许范围内以各种方式使用资源的权利。②资源收益权。即直接从资源本身或经由与资源有关的契约关系从别人那里获取利益的权利。③资源转让权。即通过出租或出售把与资源有关的权利让渡给他人的权利。上述这些权利还可以进一步细分,比如,一片水域资源具有通航、捕鱼和灌溉等用途,这样它的使用权又可以分为通航权、捕捞权和灌溉权等。 资源产权的界定形式有:①私有产权。就是界定给一个特定的人的那些资源产权,它们的权利人可以自由行使那些权利,并排斥他人对该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②社团产权。就是界定给某个社团内每一成员的那些资源产权,社团成员每人都可以对该资源行使那些权利,并不排斥社团内其他成员行使同样权利,但它排除了社团外成员对社团内任何成员行使那些权利的干扰。③集体产权。就是界定给一个特定的集体组织的那些资源产权,那些权利需要该集体组织按某种公共选择的方式来决定它们的行使,集体内任何个人不可以擅自行使它们。④国有产权。是一种特殊的集体产权,只不过相应的集体组织是一个国家。同一资源的不同种产权可以用不同形式来界定,比如,中国目前耕地资源的所有权界定为集体产权,而其使用权可以界定为私有产权。 资源产权的主要功能在于通过制度的方式,促使将外部性内在化,以约束人们无效率获取和使用资源的行为。产权的确立,首先可以促使人们用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对稀缺资源需求的冲突,减少资源流转中的交易成本,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其次可以提供资源交易合理预期,促使人们谋划长期性经济活动,从事对资源进行投资、保护和节约的活动,保证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资源产权是人们对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护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集体的行为关系。维系这些关系的社会机制主要有:支持保护产权的最高政治权力,价值体系或意识形态,习俗或习俗法,国家或其代理人制定的法规。(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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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