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rength specification
强度规范
1.
Some question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ilitary aircraft strength specification of China are analyzed.
对我国军用飞机强度规范发展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 ,指出我国现有的飞机强度规范需要更新 ,提出了更新飞机强度规范的总思路 ,包括更新规范的基础、新规范内容、形式、编制技术途径、达到的目标和新规范的特点等 ,最后强调了开展飞机强度规范专题研究的必要性和提出了当前拟开展的专题研究项
2) Peremptory norms
强行规范
1.
Peremptory norms,a new concept introduced in to international law after 1980s,Overrides other norms with the main purpose to conform the international law system and restrict the determinations of states.
作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的新概念,强行规范具有优先于其他一切国际法规范的效力,其目的在于整合国际法的规范体系,限制国家意志。
3) intensity standard
强度規范
6) compulsory rules
强制性规范
1.
Violating the compulsory rules of company law is not invalid per se, which depends on the nature and legislative purpose of the compulsory rules.
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范并不当然使违反行为无效。
补充资料:强度规范
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的指令性文件,分军用的和民用的两类。强度规范的作用是保证飞行器的飞行性能和使用安全。规范对飞行器结构必须满足的载荷和环境条件以及对设计、制造、试验、维护和使用的要求作出规定。飞行器的类别、型号日趋繁多,其功能和要求不同,无法统一作出规定,因此强度规范分别对不同类型的飞行器提出各自的要求。如军用和民用、固定翼和旋翼、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一次使用和多次使用、航空器和航天器等,都有各自适用的强度规范。强度规范多由各国政府的相应机构(如空军部、航空部、民航局等)颁布。制定强度规范时,不仅针对飞行器在发展中不断遇到的新问题,反映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新科学技术成就,而且应符合本国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因此各国的规范不尽相同,并且每隔几年修订一次。
世界上最早的强度规范是德国在1916年公布的。接着,英国、美国、苏联相继分布了各自的强度规范。美国军用规范为MIL系列,其中包括有飞机结构完整性大纲和飞机损伤容限要求等,民用规范有联邦航空条例(FAR)。英国有军用规范(A.P.970)和民用规范 (BCAR)。苏联有飞机强度规范和民用适航标准。先进工业国都有自己的强度规范。此外,还有国际性的适航条例,如西欧的《联合适航要求》 (JAR)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适航性技术手册》(ATM)。中国在1975年拟订了《飞机强度规范》(试用本),并于1983年起着手制订正式本。
强度规范中规定了对飞行器结构的设计要求、载荷和环境条件以及研制程序。在最早提出的静强度?矫妫饕娑ㄓ懈髦值湫偷纳杓?载荷情况,内容包括载荷大小和分配,有时还规定详细的载荷分布。强度规范对飞行器结构设计规定三级载荷:使用载荷、验证载荷和设计载荷。使用载荷或称为限制载荷,是飞行器正常运行时可能经受的最大载荷;验证载荷是使用载荷与某个系数的乘积,它介于使用载荷与设计载荷之间;设计载荷或称极限载荷,是使用载荷与安全系数的乘积。使用载荷可表示为:
使用载荷=载荷因数×全机重量
根据强度规范中对安全系数和载荷因数(又称过载系数)的规定就可以算出载荷的大小。有人驾驶飞机安全系数一般取1.5,歼击机使用载荷因数可以取8左右。对于火箭和导弹,美国规定飞行情况的安全系数取1.25,地面运行情况取1.5,载人压力座舱取2以上。静强度规范还对结构的刚度特性提出要求。更新后的规范内容除静强度外,还涉及动强度、疲劳与断裂、热强度等方面,其中疲劳与断裂分析的载荷条件规定成载荷谱。强度规范还对保证操纵系统和控制系统可靠性的措施提出要求,对强度设计程序和结构试验内容与安排作出规定,最后还规定验收时应提供的数据和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
世界上最早的强度规范是德国在1916年公布的。接着,英国、美国、苏联相继分布了各自的强度规范。美国军用规范为MIL系列,其中包括有飞机结构完整性大纲和飞机损伤容限要求等,民用规范有联邦航空条例(FAR)。英国有军用规范(A.P.970)和民用规范 (BCAR)。苏联有飞机强度规范和民用适航标准。先进工业国都有自己的强度规范。此外,还有国际性的适航条例,如西欧的《联合适航要求》 (JAR)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适航性技术手册》(ATM)。中国在1975年拟订了《飞机强度规范》(试用本),并于1983年起着手制订正式本。
强度规范中规定了对飞行器结构的设计要求、载荷和环境条件以及研制程序。在最早提出的静强度?矫妫饕娑ㄓ懈髦值湫偷纳杓?载荷情况,内容包括载荷大小和分配,有时还规定详细的载荷分布。强度规范对飞行器结构设计规定三级载荷:使用载荷、验证载荷和设计载荷。使用载荷或称为限制载荷,是飞行器正常运行时可能经受的最大载荷;验证载荷是使用载荷与某个系数的乘积,它介于使用载荷与设计载荷之间;设计载荷或称极限载荷,是使用载荷与安全系数的乘积。使用载荷可表示为:
使用载荷=载荷因数×全机重量
根据强度规范中对安全系数和载荷因数(又称过载系数)的规定就可以算出载荷的大小。有人驾驶飞机安全系数一般取1.5,歼击机使用载荷因数可以取8左右。对于火箭和导弹,美国规定飞行情况的安全系数取1.25,地面运行情况取1.5,载人压力座舱取2以上。静强度规范还对结构的刚度特性提出要求。更新后的规范内容除静强度外,还涉及动强度、疲劳与断裂、热强度等方面,其中疲劳与断裂分析的载荷条件规定成载荷谱。强度规范还对保证操纵系统和控制系统可靠性的措施提出要求,对强度设计程序和结构试验内容与安排作出规定,最后还规定验收时应提供的数据和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