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椅网球比赛,一般是在2名或4名下肢丧失运动能力的运动员间进行,四肢瘫痪、下肢残疾且上肢截肢的运动员也可参加。轮椅网球运动1976年由美国人发起。1988年成立国际轮椅网球联合会(iwtf)。1988年第八届韩国汉城残奥会上轮椅网球首次成为表演项目,从1992年第九届西班牙巴塞罗那残奥会起正式作为比赛项目。
功能分级:
残运会轮椅网球运动员,必须有医学诊断的永久性运动功能残疾,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肢体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标准:
1、不能连续协调的完成在头上方接击球的动作。
2、不能连续协调完成前后击球动作。
3、不能用手动方法完成驱动轮椅。
4、比赛的过程中不用捆绑或辅助装置持球拍时其能力较弱。
5、比赛中不同残疾程度的运动员将共同进行比赛。
比赛项目:
运动员必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共有男子单打公开级组、女子单打公开级组、男子双打公开级组、女子双打公开级组、混合级别(站、坐)单打资格赛、混合双打资格赛等六个比赛组别。
场地装备:
残运会轮椅网球比赛,将在硬地上进行。场地大小与奥运会网球比赛一致。为了让运动员迅速移动,使比赛更具观赏性,比赛轮椅比日常所用的生活轮椅要轻,由座椅、轮椅搁脚板、轮椅前小脚轮、轮椅后部防翻装置、轮椅后轮胎等部件组成。
部分特殊规定:
除以下特殊规定外,残运会轮椅网球项目规则与奥运会网球规则基本相同。
1、允许网球在被回击前有两次反弹(如果接一次反弹球,该球必须是在场地界内弹起;如果是接两次反弹球,该球在被击回前的第二次反弹既可在界内,也可在界外)。
2、在整个发球过程中,轮椅的后轮须在端线之后、中线和边线假定延长线以内的区域内,前轮可超过端线或中线。
3、如果四肢瘫痪的运动员因身体残障而不能按规则发球,允许其他人为其抛球。
4、在发球、击球、转向或急停时,不得使用足或下肢任意部位制动或保持平衡,三肢截肢者除外。
5、触球时,臀部不许离开座椅,如果击球后离开,允许其返回轮椅后回击下一来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