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lectronic safety and arming device
电子安全和解除保险装置
2) ESADs
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
1.
An electronic S&A devices (ESADs) was adopted as the safety system of the fuze.
介绍了一种新型鱼雷所用灵巧引信的设计方案,该引信的安全系统采用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其爆炸序列采用冲击片雷管构成的直列式爆炸序列,在引信装到战斗部之前可以方便地进行加电检测,从而提高其作战性能。
3) Safety and arming device (S&A)
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
4) electronic safety and arming
电子安全与解除保险
5) Fuze safty & arming device
引信安全与解除保险装置
6) safety and guarantees organization
安全和解除保险机构
补充资料: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是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即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有效成立的合同应当全面履行,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但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使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必履行,在这种情况卞,如果继续让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继续约束双方当事人,将损害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只有解除保险代理合同才符合当事人的利益或者符合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公平原则。或者即使未出现上述情形,如果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1.保险代理合同解除的法律性质 合同解除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l)合同的解除以有效成立的保险代理合同为标的。不存在肴效成立的保险代理合同,则无合同的解除可言。 (2)合同的解除应当具有一定的解除条件。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之分。合同的解除之所以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是为了处理好合同解除与合同法律效力之间的关系。 (3)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合同的行为。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双方的解除行为和当事人单方的解除行为两种情况。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合同法律关系被消灭的行为,解除合同行为必须以合同解除条件为前提。 (4)解除合同的效果是使保险代理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即根据该合同产生的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2.保险代理合同解除的条件 保险代理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两大类: (l)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在某件事项发生时,任何一方都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例如,在代理有效期限内,双方已达成解除合约的书面协议,规定如果保险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事先约定的最低数量的代理业务额,则保险人有权行使解除权,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觉解除合同。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