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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upervisory team
监察队伍
1.
Reflections on strengthening the standardized building of supervisory team of water conservancy administration;
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建设的几点思考
2)  police force
警察队伍
1.
How to positively adapt to such a new situation and to the changes of social public securtity?The key is to construct a high-quality police force,who will have not only good political qualities and high-level science knowledge,but also good psychological quality and health.
要主动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势 ,积极应对社会治安的新变化 ,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警察队伍。
2.
As the increase of the demand for safety sense of public and the diversification of interests demand,the task of maintaining stability has been heavier and heavier;the predicament of police force is also increasing.
随着公众安全感需求的上升、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任务也日趋繁重,警察队伍面临的困境也日益增多,尤其是公安机关很难找准"群众满意"和"严格依法办事"的结合点,造成许多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公安民警,因此,从分析警察职业特点、当前警察队伍面临困境的内外部原因入手,探索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警民关系的途径与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3)  The supervising group
监理队伍
4)  the Troops of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监管队伍
5)  Police's troops constuct
警察队伍建设
6)  police specialization
警察队伍专业化
1.
The police specialization has already become a hot topic in jail science scholars and the practical organs in our country.
警察队伍专业化已经成为我国监狱理论学者和实务部门广泛关注的问题。
补充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为了加强行政监察,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条例》分为总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监察机关的管辖、监察机关的职权、监察程序、罚则、附则等7章,共计51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行政监察总则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业务上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条例规定,对本单位非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监察;监察机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监察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工作中必须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 行政监寨机关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国家监察部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行政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监察机关,在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主管本行政区的行政监察工作;监察机关根据需要,可在定地区、政府部门和单位设置派出监察机构或派出监察人员。县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正、副厅(局)长的任免和调动,应在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决定之前,征得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同意;监察机关派出机构的负责人或派出人员由派出它的机关任免、调动,但应事先征求驻在地区、部门或单位的意见。监察机关可以设置监察专员等职务,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兼职监察员。监察人员必须熟悉监察业务,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保守秘密。 行政监察对象监察部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国务院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省长、副省长、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进行监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察厅(局)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本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自治州、设区的市、直辖市辖区(县)政府及其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直辖市辖区(县)长、副(区)县长进行监察;自治州、设区的市的监察局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本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及其县〔市)长、副县(市)长、区长、副区长进行监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监察局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级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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