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omach-qi leading to the heart
胃气通于心论
2) Confucian Theory
心通物论
1.
Confucian Theory of Concretizing Intentionality:the Metaphysical Implication of Xi Ci Shan in Zhouyi(the book of changes);
心通物论:《系辞上》的形上意蕴
3) blind core
通气砂心
4) Yu Dan's Understanding of Confucius Quotations
《于丹〈论语〉心得》
5) less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小于通气阈强度
1.
Students majored in sports as the subjects, in quiet state, with three exercises of the less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and more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the brain electrical activity was recorded immediately after a minute of the exerxise.
采用实验研究方法,对体育系男学生(20名)在安静状态、小于通气阈强度、通气阈强度、大于通气阈强度负荷后即刻1min的脑电变化进行测试。
2.
As for the students majored in sports in quiet state,with the exercises of the less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they are taken in a minute immediately;the conclusion to the changes of the brain electrical activity is as follows:less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in some way affects motor column and improve the metabolism intensity of brain cells.
对体育系男学生(20名)在安静状态、小于通气阈强度负荷运动后即刻1min的脑电变化进行测试得出结论:小于通气阈强度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对大脑皮质产生影响,增进了大脑细胞新陈代谢强度,可改善大脑皮质神经元代谢能力,可改善和提高脑皮层神经细胞工作能力。
6) more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大于通气阈强度
1.
Students majored in sports as the subjects, in quiet state, with three exercises of the less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and more ventilatory threshold intensity, the brain electrical activity was recorded immediately after a minute of the exerxise.
采用实验研究方法,对体育系男学生(20名)在安静状态、小于通气阈强度、通气阈强度、大于通气阈强度负荷后即刻1min的脑电变化进行测试。
补充资料:通种论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后期对话《智者篇》中提出的一种理论。认为对立的范畴("种")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它们是相通的。
柏拉图在《斐多篇》和《国家篇》中认为,理念是绝对的,"大的理念"就是绝对的大,不能和"小"相合;对立的理念是彼此分离而不能相通的。而在《智者篇》中提出:对立的最普遍的"种"(理念或范畴),如"存在"和"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是可以相通的。
《智者篇》在为智者下定义时讲到,智者研究的不是真正的"存在",而是"非存在",即现象和假象。涉及到"非存在"是绝对的不存在,或者也是一种"存在",即"非存在"和"存在"是否可以相通的问题。柏拉图以前的自然哲学家认为,"存在"是"动"的,巴门尼德则认为"存在"是"静"的。因此,柏拉图首先讨论"存在"和"动"、"静"的关系。认为"动"和"静"彼此对立,"动"不是"静","静"不是"动";"存在"既不是"动",也不是"静",但它既可以与"动"相结合,也可以与"静"相结合。"同"和"异"也是彼此对立的,但任何一个"种"都是"同"于它自己,而和其他的"种"相"异"的。"动"和"静"都是"同"于它自己,又彼此相"异",所以,"动"和"静"各自可以与"同"和"异"相通,在这点上,"动"和"静"有共同点,它们也可以彼此联系。这样,"存在"、"动"、"静"、"同"、"异"五个"种"之间,都彼此区别,又互相联系。所谓"非存在"就不是巴门尼德所说的绝对的不存在,即"无",它只是"不是存在",即和"存在"相"异"的。如"动"不是"静",它是"非静";相对于"静"而言,它就是一种"非存在";"静"相对于"动"而言,也同样是一种"非存在"。"非存在"是"异"于"存在"的"存在",也是一种"存在"。"非存在"和"存在"是相通的。这种"非存在"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是一种相对的"非存在"的理论。柏拉图的"通种论"和他原来的理念论相比,更接近于辩证法。
柏拉图在《斐多篇》和《国家篇》中认为,理念是绝对的,"大的理念"就是绝对的大,不能和"小"相合;对立的理念是彼此分离而不能相通的。而在《智者篇》中提出:对立的最普遍的"种"(理念或范畴),如"存在"和"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是可以相通的。
《智者篇》在为智者下定义时讲到,智者研究的不是真正的"存在",而是"非存在",即现象和假象。涉及到"非存在"是绝对的不存在,或者也是一种"存在",即"非存在"和"存在"是否可以相通的问题。柏拉图以前的自然哲学家认为,"存在"是"动"的,巴门尼德则认为"存在"是"静"的。因此,柏拉图首先讨论"存在"和"动"、"静"的关系。认为"动"和"静"彼此对立,"动"不是"静","静"不是"动";"存在"既不是"动",也不是"静",但它既可以与"动"相结合,也可以与"静"相结合。"同"和"异"也是彼此对立的,但任何一个"种"都是"同"于它自己,而和其他的"种"相"异"的。"动"和"静"都是"同"于它自己,又彼此相"异",所以,"动"和"静"各自可以与"同"和"异"相通,在这点上,"动"和"静"有共同点,它们也可以彼此联系。这样,"存在"、"动"、"静"、"同"、"异"五个"种"之间,都彼此区别,又互相联系。所谓"非存在"就不是巴门尼德所说的绝对的不存在,即"无",它只是"不是存在",即和"存在"相"异"的。如"动"不是"静",它是"非静";相对于"静"而言,它就是一种"非存在";"静"相对于"动"而言,也同样是一种"非存在"。"非存在"是"异"于"存在"的"存在",也是一种"存在"。"非存在"和"存在"是相通的。这种"非存在"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是一种相对的"非存在"的理论。柏拉图的"通种论"和他原来的理念论相比,更接近于辩证法。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