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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ared herbal medicines
通用药材
2)  medicinal herbs most in use
常用药材
3)  generics
通用名药
1.
Regulatory status of biogenerics in European Union;
欧盟有关生物技术通用名药法规进展
4)  Drug for general purpose
通用药品
5)  general ammunition
通用弹药
1.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quests of the general ammunition supply support in information.
在分析信息化条件下通用弹药供应保障的特点与要求的基础上,引出建设通用弹药供应保障可视化系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具体阐述了通用弹药供应保障可视化建设的内容;从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方面,重点构建我军通用弹药供应保障可视化系统。
2.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f general ammunition storage management visualization construction.
通过分析通用弹药仓储管理可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构建了通用弹药仓储管理可视化系统,从可视化系统的需求分析、构成、工作流程与功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为我军通用弹药供应保障可视化建设提供参考。
3.
The system for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general ammunition quality and the auxiliary decision is an important research project of the departmental "tenth five-years" quality work.
通用弹药质量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系统是部级“十五”质量工作重点研究项目,目的是为了提高武器系统的终端弹药产品的质量水平。
6)  national textbook
通用教材
1.
The national textbooks Sports Biomechanics published in the past 20 years were reviewed.
基于对我国运动生物力学通用教材建设的 2 0年回顾和国内外同期、同类教材的比较 ,认为我国的运动生物力学通用教材已失去其应有的权威性和通用性。
补充资料:《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rule of wild medicinal resource

  yesheng yaoeai ziyuan baohu guanli tiaoli《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agenlent and pro-teetion ruleof丽Id medieinal resource)一957年10月30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将药用动、植物资源保护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第一部专业性法规。《条例》的正式实施,使中药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法可依,丰富和完善了资源保护的内容,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合理利用药用动、植物资源,有极重要的意义。 该丈条例》共26条,自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简介如下: ①《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②《条例》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一级:濒临绝灭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药材保护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③《条例》规定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医药管理部门(含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该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下同)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报上一级医药管理部门批准。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关于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确定。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采药证的格式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确定。采药证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核发。 ④《条例》规定建立国家或地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需经国务院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内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必须征得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进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的,必须经该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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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