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roperty correlation
物性数据关联
2) feature data association
属性数据关联
3) data correlation
数据关联
1.
Data Correlation Algorithm for Three-passive-sensor Location System;
三站无源定位系统数据关联算法
2.
We can get fussy similarity data correlation by using general analysis in modern mathematics.
运用现代数学中的综合分析法,可以得出模糊相似性测度数据关联算法。
3.
A method of Hough transform based data correlation is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提出了一种基于 Hough变换数据关联方法 ,这种数据关联方法既可用于各种目标跟踪算法的初始化 ,也可用于雷达情报数据自动处理。
4) data association
数据关联
1.
On data association algorithm of passive sensors of warship;
舰载被动传感器数据关联算法研究
2.
Particle filter data association under clutter;
杂波环境下的粒子滤波器数据关联方法
5) data relation
数据关联
1.
By all kinds of dissimilar sensors of active and passive detectors working together to provide different observed data and the data relation of different sensors to improve the data accuracy, more feature information of targets can be obtained.
基于异类传感器的数据融合系统实现了雷达、ESM等异类传感器的数据关联与融合。
2.
Considering of the problem about data relation in high dense multi-return environment, the operator is used to reduce the randomness of target array.
针对新型作战样式条件下空中多机动目标密集回波的数据关联问题,从缓冲算子思想入手,先对雷达探测的目标数据进行随机性弱化处理,然后再运用集对分析思想来研究密集回波下的多机动目标的数据关联问题。
6) associated data
关联数据
1.
In order to modify associated data of DB system in batches, the paper takes ACCESS and ORACLE as DB developing environment respectively, and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methods by means of application in the network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of science technique archives.
为了实现数据管理系统中关联数据的成批修改 ,以科技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现为例 ,以 ACCESS和 ORACLE作为数据库开发平台 ,介绍了具体的实现方法。
补充资料: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
关联性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有关,能够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可采性指证据必须在法律所容许,可用以证明案件的待证事实。
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的重要内容。立法要求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必须与他的主张和争议事实绝对有关,与案件无关的应予排除,以限制法庭调查的范围。法庭采纳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的证据不一定都具有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如在一般情况下,传闻证据不得采纳;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品格证据不得采纳,刑事案件中除非被告人先提出自己品格良好作为证据,法庭不得采纳品格证据;有关联的证言可能因证人无资格作证或拒绝作证而被排除,等等。英美法系国家允许当事人提出他们认为适当的证据,如一方提出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经对方提出异议,法官可予以制止。
大陆法系国家诉讼中,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法官在组织法庭调查时,应明确指出待证事实,严格排除无关联的证据。立法上没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繁琐规则,证据是否采纳,由法官自由裁断。但也有若干限制性规定,如非法取得的刑事被告人的供述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等。
在中国立法中,也有某些关于证据关联性和可采性的原则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时,如果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应当制止;除《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证据种类外,其他材料如匿名信等,不得作为证据;法律规定在证明某些民事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时,必须有合同、公证证书等书面证据作证。
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中的重要内容。立法要求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必须与他的主张和争议事实绝对有关,与案件无关的应予排除,以限制法庭调查的范围。法庭采纳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的证据不一定都具有可采性。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如在一般情况下,传闻证据不得采纳;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品格证据不得采纳,刑事案件中除非被告人先提出自己品格良好作为证据,法庭不得采纳品格证据;有关联的证言可能因证人无资格作证或拒绝作证而被排除,等等。英美法系国家允许当事人提出他们认为适当的证据,如一方提出的证据不具有可采性,经对方提出异议,法官可予以制止。
大陆法系国家诉讼中,要求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法官在组织法庭调查时,应明确指出待证事实,严格排除无关联的证据。立法上没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繁琐规则,证据是否采纳,由法官自由裁断。但也有若干限制性规定,如非法取得的刑事被告人的供述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等。
在中国立法中,也有某些关于证据关联性和可采性的原则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时,如果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应当制止;除《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证据种类外,其他材料如匿名信等,不得作为证据;法律规定在证明某些民事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时,必须有合同、公证证书等书面证据作证。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