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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ivision method and management
划分方法和管理
2)  managing conception and method
管理观念和方法
1.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politics,economy and cul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journalism,innovating the managing conception and methods of journalism becomes necessary.
进行新闻业管理观念和方法的创新,这是当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新闻业自身发展所提出的要求。
3)  Programm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division
方案规划和管理司
4)  division method
划分方法
1.
A new concept and division method of the petroleum system was presented.
对含油气系统进行了简要评述 ,指出了经典的含油气系统划分方法存在的局限性 ,提出了油气成藏系统的概念及其划分方法。
2.
In this paper we analyze the division method of clustering and propose improved algorithm for k-means.
本文在分析聚类划分方法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对k-means聚类方法的改进,针对k-means算法,提出了一种新的基于数据样本分布选取初始聚类中心的方法,提高了k-means算法的聚类准确率。
5)  classification [英][,klæsɪfɪ'keɪʃn]  [美]['klæsəfə'keʃən]
划分方法
1.
The three traditional classifications of strategic groups are reviewed in the paper.
概述了先前研究的 3种战略集团划分方法 ,在分析我国转型经济特点的基础上评述了我国产业战略集团划分的影响因素 ,指出股票价格法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划分战略集团的一种好思路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企业价值的战略集团划分新方
6)  partitioning method
划分方法
1.
A clustering algorithm based on density and partitioning method is presented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of traditional clustering algorithms.
在分析常用聚类算法的特点和适应性基础上提出一种基于密度与划分方法的聚类算法。
补充资料:"划分收支,分级管理"财政体制
      特指中国在1951~1957年实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又称"以支定收,分级管理"财政体制。其基本特点是:①按隶属关系,划分中央、地方支出,并划分三类收入,分类分成,收支挂钩,分级管理;②以支定收,即中央按年核定地方财政支出,然后据以划给一定的收入项目,并确定不同的分成比例,一年一定。这是统一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侧重中央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
  
  产生背景 1951年全国财经情况开始好转。1950年实行的统收统支财政体制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客观现实要求在财政体制上,既能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又能使地方有一定的机动财力,便于因地、因时制宜处理问题。因此,1951年3月,政务院颁发《关于1951年年度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体制。1954和1957年,依据形势发展,分别作了部分改进。
  
  主要内容 包括以下各项:
  
  ①国家预算分为三级管理。1951年规定中央、大行政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1954年改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三级。
  
  ②预算支出基本上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隶属关系划分,属哪一级管理的,其支出即列入哪一级预算。划为中央预算支出的主要有国防费、中央管理的国营企业投资、经济建设事业费、社会文教事业费、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内外债还本付息支出等;划为地方预算支出的主要有:地方管理的国营企业投资、经济建设事业费、社会文教事业费、地方各级行政管理费等。
  
  ③预算收入,1951年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包括农业税、关税、盐税、中央直接经管的国营企业收入等)、地方预算收入(包括屠宰税等几种地方税及大行政区以下经管的国营企业收入等)及中央与地方的比例解留收入(即按规定比例上解中央或留归地方的收入,包括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等)三类。1954年改为划分中央与地方固定收入(按税种及各级管理的企业、事业收入划分,彼此不参加分成)、中央与地方的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包括农业税、工商营业税与所得税)、中央调剂收入(包括商品流通税与货物税)三类。
  
  ④地方财政收支每年由中央核定一次,确定的支出数,1951年是规定先以地方固定收入抵补,不足部分由比例解留收入抵补。1954年改为先用地方的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补,不足部分由中央划给调剂收入弥补。
  
  ⑤1957年把1951~1956年实行的具体划分和核定收支的办法改为总额控制办法。即中央对地方分配预算时,只分配一个总额数字,不再下达分类分款的详细数字。地方在保证预算收入总额不减少、支出总额不突破的条件下,根据本地区的情况,权衡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自己的预算,但固定收入同调剂收入之间不能调整,自然灾害和防汛等专款不能随便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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